袁崇法:城市化委员会专家顾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研究员、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城市化对于我们是认识不断加深的过程,对于政府的决策者、执行者以及各相关领域的人们,也是在不断地学习认识过程当中。《城市化典型案例》一书,把这个学习认识的过程记录下来,体现了时代性,所形成这个本书我认为是有价值的。时间越长,这些来自基层的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它的历史价值将不断提升。
在研究城市化过程中,很多研究者的角度都比较雷同,都想替中央决策去提意见,其实是没有必要的。我们完全可以从民间、从市民,从研究的角度,通过对典型案例实实在在的记录,让后人慢慢去研究,也很有必要。尤其是年轻人,不如干脆从社会的角度去观察城市化这个大潮对中国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每一个角落冲击的印迹,我们好好地描述记录下来,适当地提升。小时候看赵树理的小说《乡村故事》,我觉得那些角度都非常好,可以从中去加强对这个社会的认识,非常深刻,非常接地气。希望城市化战略研究委员会从这个角度上再坚持走下去。
城市化是一个历史趋势,也是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阶段,谁也逃不开,中国的城市化因为国内压抑了一段时间,是滞后的。世界的城市化起源于英国的工业革命,二战以后形成一个大潮,我们恰恰错过了二战以后整个世界的城市化浪潮,但我们也有很多后发的优势,学了很多人家的经验。中国的城市化从速度规模上都十分惊人,我们将近14亿人口,到现在城镇化率才58%点多,仅略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而发达国家通常是70%~80%。中国城市化最后怎么才叫基本完成?这很难界定,而且在国际上也没统一标准。我们要从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里面,发现我们城市化发展的潜力。
更多的人讨论城市化,还是在看城市化人口的结构比例、城里的资源,包括建筑、能源够不够等等。通过这几年的研究,我越来越发现,有一个问题是相对滞后的:城市化不是简单的空间人口集聚方式的变化,更多的是社会形态、经济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一点是我们注意不够的。历来的中国城市化的文件,强调比较多的是城市怎么发展建设、大小城市结构,包括新型城市化的发展纲要……更多讲的是城市化的布局和结构。最近这两年又在讲中心城市怎么设立、新区怎么建……却没有系统地来讲:中国的社会进入城市社会了,这个城市社会和过去的社会发展方式有什么区别?有什么特点?有什么变化?不是说没有这方面的治理,有,但这方面的治理更多是问题导向,出什么问题我解决什么问题。
整个中国的人群被分为城市人和农村人两部分。城市和农村最大的区别就是在服务领域,城市是服务高度集中,而且服务的成本因为人口的集中是降低的;农村相对来说公共服务不足、不够,它的服务成本就比较高。这个服务主要是两类,一类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一类是商业化,商业化也要按照规模来降低成本。如果人人都享受城市差不多的服务,不管是公共服务、商业服务,这个城市化就完成了。
有一些潜移默化的差别在我们身边到处发生,我们却通常感觉不到。比如说在乡村,人的行为相对来说比较放任;城市里面人口高度集聚,市民行为要求高度自律。城市化过程当中,人与人之间的接触频繁了、密切了,越是频繁、密切越是要讲信用,人人都要有一个行为约束的理念。一旦没有强制化的东西,仅靠人们内在的约束是不够的,所以到处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交通问题,出了事故以后大家拼命往前挤,一下子堵死,小事故变成大事故。这些问题是社会层面的问题,靠建筑本身解决不了。
还有一点城市到底怎么治理?我们反反复复,一会儿自治,一会儿又把政府的治理系统渗透到每一个社区,同时都在做。我们社区是靠业主委员会,或者是产权人自治小区,搞不通,于是政府不停下去干预,一会儿放权,一会儿收权,整个的社会管理我们是没有思路的。而我们现在对社会层面的一些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尽管我们的城市建设得很好,但是人们的满意度不高,也就是获得感不高。比如老太太抱怨说买菜困难,为什么周边的菜市场都关掉了?孩子上学我不放心,我必须得送。让老太太买菜少走两个路口,让小孩子上学是不是少走几公里,这都是城市治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城市化进程中,很多规划畸形化了,喜欢大板块大片区,居住区恨不得全部居住,工业区恨不得全部是工业,产业又进行各种分类。但人的需求是综合的,有些城市建设理念没有完全跟人的需求结合起来。
所以,在社会层面上怎么跟进我们城市化的速度,成为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发改委说了很多发展规划需求导向、政策导向、目标导向,但是在社会层面上主要是问题导向、危机导向。一个问题只有成了很大的问题,甚至成危机了,上面才开个会处理一下。所以我们现在对城市化的研究,我希望能够注重一点:在考虑经济层面的问题时,更多融进社会层面的思考。
《城市化典型案例》一书,从民间的角度,实实在在把基层发生的一些事情记录下来。城市化研究,要把城市的社会变化作为一个未来研究的重点。农村人也应该城市化,要让中国的农村建设的更像农村,中国的城市建设的更像城市。城市化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行为需要有一个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