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02 10:59:07
来源:东方网 作者:汪昌莲
近日,湖南益阳市纪委通报4起私车公养案例,贵州省纪委3月19日通报了1起私车公养案例,天津、湖北、浙江等多地也在持续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检查整治。从中央纪委以及各地纪委通报情况来看,此类案例并不少见。(3月30日《中国青年报》)
随着公车改革的持续推进,公车私用得到有效遏制,但花样翻新的“私车公养”现象比较突出,成为“车轮腐败”新变种。所谓“私车公养”,就是以“公务”“公用”之名,或采取“挂靠”方式“揩油”,或冒充公车到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装饰,或将私家车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费、洗车费等与公车“捆绑”到一起报销。由于此类手段隐蔽性强、费用查证困难等因素,现有制度设计对“私车公养”的监管,还难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公车改革后,公车使用的情况变了,但个别领导干部的观念还没有及时转变,“私车公养”就是这种“特权病”的外在症状。“私车公养”现象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会进一步助长一些党员干部公权私用、公私不分的特权思想。再者,公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降低公务出行成本,减少开支,树立节俭风尚。然而,“私车公养”导致了公共财政资金的流失,加重了公共财政负担,无疑会让公车改革的效果大打折扣。
“私车公养”现象屡禁不止,暴露公车管理机制不完善。比如,有的单位加油卡管理粗放,让私车“揩油”有机可乘;有的单位公车使用登记手续不全,流于形式,让“私车公养”有了自由操作的模糊地带;有的单位发票报销存漏洞,单位的领导和财务部门没有严格把关。特别是,一些单位存在“恋公”情结,在公务用车被取消后,便以工作需要为由,让私家车摇身一变为“公务车”,使“私车公养”有了充分“理由”。
可见,“私车公养”现象,实为公车改革“烂尾”。这显然值得地方政府反思。首先,严明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相关规定,重申公车改革的目标和意义,强化纪律意识,拧紧廉洁自律的思想之弦。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车轮腐败”的有效监督,减少某些党员干部钻空子的可能。再者,加大对“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和问责力度,持久发力。特别是,解决“私车公养”问题,还要融入到公车改革的大盘子中,简化购买社会服务流程,增加供给,让公务用车更规范、更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