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28 11:57:30
来源:新京报 作者:仲鸣
据报道,近日,李彦宏在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就个人信息利用问题发表观点:“我想中国人可以更加开放,对隐私问题没有那么敏感。如果他们愿意用隐私交换便捷性,很多情况下他们是愿意的,那我们就可以用数据做一些事情。”此言一出,引发网友热议。
平心而论,李彦宏的部分立论框架是站得住脚的。比如他说将碎片化数据纳入大数据的“大盘子”中,会令其威力呈现指数级上升,这无疑是对大数据作用的精准把脉。实质上,“得数据者得天下”,在信息化时代也已逐渐成为常识,所以当下那些互联网企业都想攥住用户信息这笔“金矿”,拼命从中“掘金”。
怎么“掘金”?那句“很多情况下他们是愿意(用隐私交换便捷性)的,那我们就可以用数据做一些事情”,或许代表了很多企业的想法:利用公众的为了服务便捷性愿意“让渡隐私”的心态,去对个人信息进行采集、征用——哪怕是不告而取的。
问题是,中国人真的就愿意用隐私换便捷吗?
正如有些网友说的:“1,如果你不输入手机号,就用不了;2,输入手机号则表示同意注册协议;3,同意注册协议则表示公司可以推送各种广告……请问我哪里自愿了?”
这道出了问题的关键:很多貌似自愿,都是“被自愿”。有媒体调查显示,目前绝大多数网站和APP都有隐私政策,用户不同意就无法使用。当用户连选择权都没有时,说“用户自愿”无异于把绑架说成是尊重他人愿意被绑架的权利,这难免遭到网友诟病:你侵犯了我的权益,还说我“自愿”?
李彦宏为中国人“愿用隐私换便捷”的意愿“代言”的理由,或许是基于很多国人对身份信息被随意收集的不够敏感。可不够敏感,就是“愿意”吗?不排除确实有人为了便利不顾自身隐私安全,但直接冠以“中国人”的全称概念,未免太想当然了些。谁能代表“中国人”?
毋庸置疑,互联网要使用数据,也得遵循某些规则,如尊重用户的选择权,企业使用前应与用户达成协议,并对用户数据采取有效的保护。
遗憾的是,大多数网站、APP非但无法给用户充分选择权,隐私保护现状也很糟糕。有媒体曾测评过共计1550家网站和APP,结果显示,隐私政策合规度高的平台极少,合规度低的则占了绝大多数,超过总数的80%。
这些企业获取用户信息后,还未必能提供便利服务,反倒衍生出了“大数据杀熟”的新业务。别说数据泄露,就是基于算法的所谓根据个人偏好的智能推送,都让很多人不堪其扰。说白了,很多所谓的便捷性,其实只是商品或服务应有的“商业属性”,根本就无需用户付出“牺牲隐私”的代价。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即使用户让渡了一部分隐私,技术大佬们也不能视之为当然。如果不是站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前提下,而是摆出一副和用户交易隐私的姿态,这恐怕是公众所不能接受的。
或许有人说,这只是断章取义,因为李彦宏也提到了“我们也非常重视隐私问题”“中国也越来越认识到这个问题”。而此事之所以会点燃公众的情绪,恰恰正是因为,时下太多的中国人是不情愿地出让了自己的隐私,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又有太多的中国人不可能对隐私不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