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要求,综合考虑2017年度棚改完成任务进度情况、完成投资进度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2017年棚改工作拟激励的5个省份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域排序):江苏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和云南省。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13日至3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
联系电话:010-58933432 58934539(传真)
联系人:王超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