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11 21:20:57
来源:新京报 作者:社论
合理划分央地“责任清单”,也能让谁来支付民生账单的问题不再模糊。
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各掏”多少钱?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简称《方案》),就给出了答案。
据新华社报道,《方案》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八大类18个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首先纳入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具体比例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这标志着,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
改革不可没有“问题导向”。这次央地财政事权改革,就是有的放矢:比如,针对部分基本公共服务没有基础标准,制定了每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国家基础标准;针对有些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支出责任偏重,合理划分了央地“责任清单”;针对地区间支出水平差距较大,分担比例上也有讲究,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来说,在北京和上海,中央分担10%,而在四川等12个省份,该比例为80%。
整体看,这次《方案》最大的亮点,就是以民生领域作为突破口,从解决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这也秉持了很强的问题导向性。
都知道,理顺央地财税关系,一直被视作财税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我国现有财税体制的“原型”,最早可追溯至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与之对应的中央地方关系,则是以经济总量为导向的,这也释放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强大动力。
但时至如今,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还有央地财权事权不匹配的弊端渐次凸显,让央地财政关系做出相应变革,以适应社会对高质量发展与公共服务完善的需求,已日显迫切。
而变革的基本方向,就是央地关系从以经济总量为导向转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核心则是明确中央地方在基本公共服务上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以此形成相应的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也是旨在更好地保障民生。此次改革,做出了诸多“走心”的制度设计,包括将改革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相关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
其深远意义可以预见:这既有利于建立中央地方公共服务分工体制,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也有助于转变地方政府的发展理念,让它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履行辖区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责任上。
接下来,要让这项改革取得预期效果,还宜推进部分配套改革。比如,在文件原则性地提出了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后,不妨适时出台省以下的具体实施办法,用清晰比例来明确省以下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比如,把地方财政支出责任明确了后,势必涉及地方财力构建的问题,故不妨加快地方主体税种建设。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如今《方案》已迈出了重要一步,期望后续的央地财政事权改革也能稳健推进,进一步推动央地权责划分的制度化,让中央地方各尽其责、避免扯皮,也以改革红利切实裨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