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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城镇化率不是越高越好
时间:2011-05-17 10:08:0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于猛 



  被城镇化——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有些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变市民、农村耕地变城市建设用地。人民图片

  -最大的内需在城镇化

  现有的城镇化模式不可持续,城镇化率也存在“虚高”现象

  记者:过去10年,我国城镇化推进速度很快,为什么能有这么快的发展?

  陈锡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过去10年,是中国城镇化推进速度比较快或者最快的时期之一。2000年,我国的城镇化率是36.2%,城镇人口4.6亿人。到去年底,城镇化率已经提高到47.5%,城镇人口大约是6.3亿人,城镇化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现在全球人口超过1亿的只有11个国家,而10年间,我国城镇化率提高了11.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1.13个百分点,城镇人口足足增加了1.7亿人,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这主要和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直接相关。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最大的内需在城镇化,最大的发展潜力也在城镇化。我国城镇化提升的空间还很大,推进城镇化必将有效拉动市场需求,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记者:有人认为,过去若干年,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我们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很大,存在着一些不可持续因素。

  陈锡文:的确,长期以来,我们走的是一条低成本城镇化道路,城镇发展是建立在低成本获得城镇建设用地、廉价使用劳动力、环境承载严重压力基础之上的。尽管城镇化水平得到了快速提高,但大量的矛盾没有化解,遗留的问题很多。近年来,地价房价、资源品价格以及劳动力价格持续较快上涨,今后城镇化的成本将明显提高。

  还要看到,由于统计口径方面的原因,城镇化率存在“虚高”现象。我国城镇化人口的统计按国际惯例进行,即在城镇连续居住超过6个月,便统计为城镇人口。但实际上,仍有10%—12%的城镇人口是农民工及其家属,他们并没有充分享受到城镇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城镇化应量力而行不能超前

  城镇化应与工业化进程相适应,与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相匹配

  记者:现在有些地方通过“拆村并居”、“农转非”等形式加速推进城镇化,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您说城镇化率并非越高越好,对此怎么理解?

  陈锡文: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城镇化率水平比我们要高,但大多数都在80%以下,这里面可以进一步做分析。比如,在日本,虽然农民只占全国人口的4%,但约有1/4的人生活在农村。德国的情况也很相似。这说明,只要建设好农村,农村也是宜居的,大量人口仍将在农村生活。所以,并不是不种地的人都要进城。而一些城市化率超过了80%的国家,比如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等,存在大量失去土地进入城市的居民。由于这部分人口没有能够获得稳定的工作,使城市里出现了不少贫民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

  无可否认,城镇化是带动经济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这就像把核能装在反应堆里,控制好了,电能就会不断出来。但如果没有这个控制能力或者没能得到很好处理,就可能引发大量社会问题。

  实现城镇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化推进的速度,必须与其工业化的进程相适应,与其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相匹配,超出了这个能力很可能会出现就业不足、贫困人口增多、两极分化严重等问题,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都会带来严重影响。推进城镇化,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总结经验教训,量力而行,不能超前。

  记者:为了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有的地方在推动户籍改革,要求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对此您怎么看?

  陈锡文:打开城镇的门,让愿意进城、有条件落户的农民进城落户是好事,但不能借这个机会低价甚至白拿农民的土地。依靠农业、农村、农民的积累搞城镇化的阶段已经过去了,现阶段应该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只要农民工符合在城市有稳定就业、有住房、缴纳一定年限社保金等条件,城镇政府就应该在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给予其市民化待遇。各地城镇应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现有资源的承载能力等情况规范开展户籍制度改革。

“十二五”城镇化率目标已经不低

  要特别注意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以及就业、子女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

  记者:“十二五”规划把城镇化速度确定为每年提高0.8个百分点,低于许多人的预期。高速推进的城镇化似乎面临“减速”,原因何在?

  陈锡文:“十二五”规划当中真正用到数据的目标并不是很多,城镇化率是其中一个。在未来5年中要使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再提高4个百分点,也就是到2015年末城镇化率达到51.5%,和过去相比,这个速度显然不是太快。

  从刚才的分析我们能看到,未来低成本推进城镇化的很多因素正在消失和改变;已经实现的所谓城镇化率还有很多不真实的因素,需要让其逐步真实起来,让符合条件落户的农民工享受到城镇的公共服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特别注意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以及就业、子女教育、住房、社保等问题,这可能比单纯追求提高城镇化率更重要、更有意义。在今后5到10年的时间里,城镇化的任务是极其艰巨的。在“十二五”时期,一年提高0.8个百分点、一共提高4个百分点的难度很大,城镇化速度也不低。我们要总结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纠正偏差,提高质量和效益,走出一条又好又快的发展道路。

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并行不悖

  处理好各类城市的功能,让生产能力合理分布,不要都集中在一两个大城市

  记者:有观点认为,如果走一条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倾斜的城镇化道路,城镇化对土地的占用量将会大幅上升,因此,发展大城市势在必行。但近年来,人口向大城市快速集中,交通拥挤、住房困难、环境恶化等一系列“大城市病”开始显现。对此您怎么看?

  陈锡文:新的人口普查显示,北京和上海的人口都在2000万以上。我在北京住,每天早晨上班,10公里路,坐汽车去,正常情况下用35分钟,稍微有点堵就是45分钟,10公里路要这么长时间,效率太低。很多地方都面临这个问题。

  其实,国外的特大城市是由几十个、上百个小城市组成的,每一个小城市都有它独特的主体功能、比较完整的服务功能。居住在里面的人,若没有特殊的需要不必离开他所在的小城市。所以大城市本身的概念或者它的形态和结构是什么样的,也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中国人口较多,单独发展大城市显然不适合中国国情,推进城镇化必须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并行不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关键是要处理好各类城市的功能。实现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优化生产力布局,调整偏重发展大城市的格局,这样才有可能带动中小城市的发展。要在优化东部地区城市发展的同时,加快在中西部地区培育和发展一批城市群,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找准大城市的主体功能,将一些功能疏散到周边地区,真正形成以大城市为龙头,以中小城市、小城镇为支撑的城镇化格局。长远来看,只有积极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逐步减弱行政的控制,才能真正形成一个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局面。

城镇化不能完全解决“三农”问题

  到2030年,仍有4.5亿左右的人口在农村,“三农”问题仍不能放松

  记者:再过一两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就会达到50%,以后会越来越高。有人认为,通过城镇化,农民数量会加速减少,“三农”问题也就自然会得到解决,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陈锡文:中央反复强调,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绝不能放松对农村的建设和发展。这是因为,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农村人口数量仍然巨大。按照现有城镇化速度,农村人口数量很快就会减到一半以下,但仍有6亿多人。有专家做过测算,到2030年我国人口将达15亿人左右,那时候城镇化率可能会达到70%,但农村人口仍占30%,也就是说,仍有4.5亿左右的巨量人口在农村生产和生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让他们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城镇化会解决一部分“三农”问题,但不能简单地认为,通过城镇化就完全可以解决“三农”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同步推进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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