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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
时间:2011-05-17 09:12:28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  

城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强劲动力,是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十二五”时期,我们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程,着力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以加快城镇化为依托,调整优化城乡和区域结构,扩大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城镇化水平是一个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从工业革命以来的世界发展史看,一国要成功实现现代化,在推进工业化的同时,必须同步推进城市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稳步发展。但总的来看,我国城镇化水平与工业化水平相比,仍明显滞后,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城镇化发展水平偏低,制约着我国国内需求的扩大,影响着产业结构的升级,也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我国城镇化蕴含着巨大的内需空间。我们讲扩大内需,最大的内需在城镇化,最雄厚的内需潜力在城镇化。一方面,城镇化可以有效扩大城市消费群体,增加居民消费。实践表明,从乡村到城市,居民消费将得到明显增加。另一方面,城镇化可以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农村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有助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消费水平具有明显效果。与此同时,城镇化还可以有力拉动投资需求。城镇人口的增加,可以带来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多方面投资需求。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在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全球市场需求相对短缺,由城镇化带来的国内市场扩大,不仅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其产生的巨大需求,有可能成为我国与主要发达国家互利合作的重要条件。

城镇化还是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30多年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地区率先开放发展,在形成外向型经济格局的同时,形成了人口经济集聚程度较高的城市群,有力地带动了东部沿海地区的迅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增长极。但也要看到,在东部地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有所扩大,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一个重要表现就在于中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相对滞后。通过推动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加快发展,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是解决区域协调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同时也要看到,城镇化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农村居民人均占有资源量会相应增加,从而必然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商品化率,增加农民收入。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在这个关键时期,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城镇化发展蕴含的巨大机遇,清醒地认识到这一变化可能带来的各种挑战和问题,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一,努力构建城市化战略格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可考虑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3条纵轴,以轴线上若干城市群为依托、其他城市化地区和城市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要在东部地区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要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缓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大中小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要积极挖掘现有中小城市发展潜力,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小城市。要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第二,切实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要坚持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原则,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健全城镇建设标准,强化规划约束力。要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规范新城新区建设,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防止特大城市面积过度扩张,预防和治理“城市病”。要统筹地上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交通、通信、供电、供热、供气、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水平,增强消防等防灾能力。要扩大城市绿化面积和公共活动空间,加快面向大众的城镇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要推进“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改造。要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推动数字城市建设,提高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注重文化传承与保护,改善城市人文环境。

第三,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要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继续发挥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要鼓励各地探索相关政策和办法,合理确定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规模。对暂时不具备在城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改善公共服务,加强权益保护。要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做好与高中阶段教育的衔接。要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要建立农民工基本培训补贴制度,推进农民工培训资金省级统筹。与此同时,还要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当然,推进城镇化既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也是一个长期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仍有不少重大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如怎样形成合理的城镇化布局,怎样筹措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资金,怎样使城市规划和管理水平与城镇化相适应等。总之,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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