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2018防风险攻坚战大幕已然开启,近期地方债将迎来更大力度的监管新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城市化委员会委员赵全厚指出,进一步把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从体制机制上着手解决内在性问题。
去年以来,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到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高层会议都提到“地方债”,释放严管信号。财政部层面,从地方债监管文件密集出台,到曝光并问责了数起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案例,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也一直保持高压态势。
日前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强调,2018年要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在地方层面,多地在对2018年经济工作部署时都释放出严控地方债风险的明显信号。例如,江苏省强调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风险管控,对于新上项目要从严把关,超过政府债务限额的项目一律不批、超出债务率合理范围的企业债一律不报、资金配套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开工。重庆市强调“坚决防止靠过度举债保增长的做法,决不能寅吃卯粮、透支未来”。吉林、江西等地也提出要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监督,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此外,浙江、重庆、陕西、广东、天津等多地都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地方债的规范文件,明确了省政府对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并划定了化解债务风险的时间表。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目前地方债总体风险可控,但是一些地方依然存在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等行为,累积的风险值得重视。据悉,目前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形式主要有:一是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银行贷款、债券类融资工具、信托、保险、资管产品等方式替政府融资,靠政府担保或资金偿还。二是以不合规的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来变相举债。
对此,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认为,进一步把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仅要进一步强化债务管理和违规融资问责,也要从体制机制上着手解决内在性问题。比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政绩考核、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