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望京村档案
◎行政区划:地处北京五环以内,位于朝阳区崔各庄乡西南部,村域面积105.6公顷。紧邻望京核心区,毗邻电子城功能区,是首都国门路上的重要城市形象节点。
◎人口:现有户籍人口2998人、1692户,其中居民人口2100人,农民898人,流动人口约3万人。
◎试点进度:今年3月底前,完成相关拆迁方案和手续的审批办理工作,启动资金到位;4月1日前启动拆迁,7月31日前完成拆迁工作(预留充足的时间实施绿化美化);10月1日前完成绿化美化工作,向国庆60周年献礼;安置房建设从4月启动,确保2010年实现入住。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今年2月,北京市确定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村、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村作为城乡一体化试点村,探索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体制、机制创新,破解城乡结合部发展难题。
大望京村地处北京市五环以内,属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的目标不是求证城乡一体化是否可行,而是要为北京市城乡一体化建设战略的全面铺开探索建立一套城乡结合部地区的成功样板,为紧随其后的全市范围内的整体工作铺平道路。
试点缘何选取大望京村?
大望京村有3万多外来流动人口,大概是户籍人口的10倍。村里密密麻麻的低矮平房间,户与户之间几乎没有距离,不时能看到私搭乱建的出租房。很多房子上写着醒目的“拆”字,“支持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的条幅随处可见。那么,北京市为何选择大望京村作为试点?
据介绍,由于大望京村长期没有按城市规划实施开发建设,蓄积了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突出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村域环境质量较差,不仅与地区功能定位、周边地区发展环境不相符,而且影响北京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形象,亟待实施搬迁改造。二是流动人口无序聚集。全村流动人口相当于本地人口的10倍,环境脏乱、治安混乱,带来一系列环境和社会问题,增大了城市管理难度。三是农民增收难度大。受规划等因素影响,该村基本上没有产业项目,经济总量较小,农民生活水平无稳定经济保障。四是公共设施老化。五是村集体经济不堪社会管理重负。由于人口密集,人员混杂,存在大量私搭乱建,安全隐患大,群众多次因居住问题上访。
正因为大望京村存在的问题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具有普遍性,需要通过试点,创新思路,探索形成解决城乡结合部地区突出问题的新途径、新模式。有业内人士如是评价:大望京村试点的代表性就在于其处于北京市环境因素复杂、经济要素活跃的城乡结合地带,这样的区域试点成功后,对于推动类似地区的一体化是极具价值的。
试点究竟“试”什么?
大望京村城乡一体化试点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实施环境整治,优化区域环境;实施搬迁上楼,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提高产业发展水平,解决就业增收和社保问题;推进配套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试点1:环境整治
大望京村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两项任务:一是对该村实施搬迁腾退,需拆迁住宅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企业建筑面积23.4万平方米。二是按照规划对腾退后的土地实施政府储备及绿化美化,彻底改变地区环境脏乱现状,打造国门路优美城市景观节点,向国庆60周年献礼。
以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实施土地储备一级开发。依据现行土地政策,将大望京村经营性土地和规划绿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朝阳分中心作为主体,负责筹集资金及办理相关手续。
由崔各庄乡负责对该地区统一实施拆迁安置。拆迁和定向安置工作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朝阳分中心委托崔各庄乡政府组织实施。拆迁资金依据城市拆迁标准和绿化隔离地区定向腾退政策,经专业机构评估确定。
腾退工作完成后,经营性土地按照规定公开入市交易,用于统一平衡资金;规划绿地按照城市景观要求,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管理,全面实施绿化美化。绿化建设及养护费用按照城市绿地建设、养护标准,纳入公共财政范畴。
试点2:搬迁上楼
为解决大望京村农民安置问题,参照京政办发〔2000〕20号文件精神,实施定向腾退。具体方案是:在崔各庄乡东营村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安置房,占地面积约14.33公顷(合215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用于定向安置大望京村2998名农(居)民和安置房所在地地块内1671名农(居)民。农民安置房建设由崔各庄乡政府全额出资的六合置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建设,产权管理按照原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办理绿化隔离地区新村建设房屋权属登记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权字〔2001〕1073号)。
试点3:发展产业
1. 实物补偿还建产业。大望京村集体土地全部纳入土地储备,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与房屋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给予集体经济组织适当的货币补偿外,同时在大望京村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给予5万平方米商业建筑作为实物补偿,按照城市功能定位和地区业态特征发展集体经济,确保农民获得长久稳定的收益。
2.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参照绿化隔离地区产业用地相关政策,启动崔各庄乡东营村内约10.67公顷(合160亩)规划产业用地建设,统筹解决农民就业安置问题。建筑面积依据所需安置的劳动力数量,按人均50平方米标准进行安排。产业用地采取自征自用方式,由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
3.将大望京村农民全部转居转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其中,898名劳动力补缴趸缴社保费用后进入城镇保障体系,223名超转人员缴纳社保费用后进入民政系统管理。
试点4:配套改革
其一,按照《北京市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办法》(京政办发〔1999〕92号)规定,妥善处置大望京村村级集体资产,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其二,建立乡级统筹的经济管理体制。大望京村改造工作需在乡域内统筹解决,同时,按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崔各庄乡15个村中奶东、黑桥等6个村属规划绿地,为保证全乡农民在规划实施中的利益平衡,也需建立乡级统筹的经济管理体制。一是实施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方式,将各村经济合作社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二是组建土地股份合作公司,将15个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公司,各村作为公司股东,出资比例依据各村集体土地占全乡集体土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切实维护各村农民利益,为实施全乡统一规划奠定体制基础。
其三,按照城市管理要求,建立与城市化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