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选定贵州、西藏、云南、青海4个省(区)的6个县作为试点实施地,执行期为3年,总预算为700万美元。项目将通过开展文化资源管理和发展旅游及文化产业等多种方式,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与经济发展。 贵州省农业厅有关人士介绍,随着工业化农业手段的推广,传统农业实践方式正在迅速消失,开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就是要重新看待、评估、反思传统农业文明,并为今后人类的生态农业文明发展提供借鉴。 从江县居住着苗族、侗族、水族、瑶族等10个少数民族,各民族保留着浓郁的民族文化和传统生产生活习俗。2007年,丙妹镇芭沙、高增乡小黄两个重点民族旅游村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