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5月10日电(记者 朱旭东)记者10日从在江苏泰州召开的全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家人口计生委明确到“十二五”期末,在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的行政村中,70%左右的家庭要达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文明富裕、身心健康、和谐幸福”的新家庭建设基本标准。
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是《中央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提出的重要举措,也是人口计生部门融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
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崔丽在会上表示,目前各地在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过程中均取得积极进展:积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各地党委政府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大;大力发展农村人口文化,新型婚育观念在农村日益深入人心;广泛普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服务,农民生殖健康水平逐步提高;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农村计生家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网络重要作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拓展。
崔丽强调,要为全面深入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提供有力保障。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要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相关部门,从源头上介入,积极争取出台有利于农村人口计生工作和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要从基层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创建品牌。要切实加强基层人口计生公共管理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