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执行首日,虽然大部分开发商都对政策有不同程度的反应,但记者发现,与政策原文相比,部分楼盘仍有很多执行不到位的地方。业内人士表示,楼盘明码标价对房价的调控作用如何,还要看后期的执行情况。(《生活日报》5月2日)
5月1日,是国家发改委规定各地商品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的起始日,媒体也进行了密集调查,但从反馈的信息看,各地执行情况并不如人意。有些城市的开发商要么无视行政、没有动作,要么为规避新政使出花招:有的通过“明码高价”再打“折扣”,有的则以开卖毛坯“裸房”等方式以退为进。
“一房一价”政策,给房价调控再上发条,也让公众充满期待,但在新政未出台之前,“大嘴”任志强就泼过一瓢凉水:应对这一新政很容易,开发商可以先高报价申报,然后再打折优惠卖房,就会把价格调节的余地控制在自己手中。现在看来,除了任志强的“点子”被广泛采用,开发商应对新政的办法还有不少。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人曾把商品房限价政策比成一盘象棋,如果不能一招制胜,又没有完善的配套政策,就会让开发商有漏洞可钻,让看上去很美的政策名存实亡。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新政实施的管理机关,但在目前,我国商品房销售牵涉到很多管理部门,比如发改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工商部门等,价格主管部门能否管好这一职能交叉、头绪繁多的工作,尚有待观察。
除了监管能力,还有一个监管意愿问题。其实,早在几年前,“一房一价”政策就已在部分城市推行,只是效果并不理想。4年前,南京市最早推行一房一价的售楼政策,但遭遇开发商各种形式的“围攻”与化解,仅一年之后,政策就流产。去年4月,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继出台具体方案,要求商品房预售方案中必须包括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及优惠幅度,一房一价对外销售。但许多楼盘在网上,你根本查不到具体房源的价格,只有一个均价。试想,如果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落实监管职能,对违规开发商依照法规重罚严惩,政策早就会落地有声、推而广之,没必要一次次做许多无用功。
事实上,房价新政,除了有开发商的阻力,地方政府也难辞其咎。对于一些地方来说,“控房价”将直接导致土地市场低迷和财政压力加大,让地方利益受损。去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房价调控政策,但每一项政策的落实,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致使国家有关部委马不停蹄地召集会议、督查甚至约谈地方负责人。如果一项新政出台后,面临的不是通畅的执行环境,而是消极观望、倦怠甚至查找漏洞寻对策,再好的政策也会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