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2017]22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园林绿化局、水务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绿化市容管理局、水务局,天津市规划局、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水务局,重庆市规划局、城市管理委员会、水利局,海南省规划委员会、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城市湿地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和生态空间,为切实履行《湿地公约》,全面加强城市湿地保护,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我部制定了《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建城[2005]16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1、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45.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