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鄞州区出台《提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办学水平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补助力度,以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使持有教师资格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教师的年收入分别达到6万元、7万元、8万元、9万元。(10月17日《宁波日报》)
这个标准不低了,基本上接近公办学校教师的收入待遇了。如这一“意见”能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那不仅是该区14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教师之幸,更是4.1万余民工子弟之大幸。 有此待遇保障,既能拴得住现有的在职教师,又能招徕优秀的教师,民工子弟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就有了保证。
福利不好,待遇又差,留不住教师是民工子弟学校普遍存在的难题。“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和公办教师一样享受同等待遇。”这是许多民工子弟学校老师的共同心声。同是教师,民工子弟学校教师的工资与公办教师要相差一大截。以2014年为例,调查数据显示,民工子弟学校老师最高月工资平均为3000元,最低工资平均是1519.4元。在社会保障方面,民工子弟学校的老师基本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2014年1月1日《工人日报》)。几年过去,民工子弟学校老师存在的主要问题仍然是:工资收入低、职称晋升没盼头、教师的社会保障得不到落实,教学条件差。
由此带来的问题是,教师普遍不安心教育教学,总想跳槽去公办学校,故教师流动性非常大。好教师留不住,优秀教师招不进,留在学校的大多是刚毕业、进不了公办学校的师范生,而且很多是大专生和中专生,有的连教师资格证书都还没考出。有的干脆说,他们之所以选择民工子弟学校,其实是将其当做跳板,干个一两年或三四年,找门路进入公办学校。可想而知,让这样一群朝三暮四的教师担纲民工子弟学校的教育教学,焉有教育质量可言?
提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办学水平,关键在于稳定教师队伍,不让好教师流失,同时能招徕优秀的师范毕业生,要做到这一点,前提就是提高教师待遇,逐渐拉近与公办学校教师的待遇水准。就目前而言,要让公民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尚不现实,但如鄞州区这样的经济强区,完全有条件提高民工子弟学校教师的待遇。此次出台的《意见》很好地贯彻了公平教育的理念,值得肯定。
在提高民工子弟学校教师待遇的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应的保障制度。据我所知,很多民工子弟学校教师的职业提升缺乏制度保障,教师大多没有建立人事档案,青年教师的教龄和职称评定没有一个管理制度,教师在职称评定、业务培训等问题上享受不到合法权利。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体系,确保民工子弟学校的合法地位和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为此,我建议,像宁波这样具有制定地方法规权限的城市,应该制定提高民工子弟学校教师待遇、稳定学校教师队伍的地方法规,旨在保障全市而不是一个区的民工子弟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教育主管部门要为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建立业务档案,在职称评聘、晋职晋级、教师继续教育等方面让他们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提高他们的职业荣誉感,让他们看到职业发展的前途,专注于教书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