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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网络医托”还需监管发力
时间:2017-09-05 09:51:37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汪昌莲 

    东方起点公司利用连环话术,假冒慈善机构人员和医生身份,骗取全国各地的脑瘫病患者前往与其合作的指定医院就诊,每成功拉到一人前去住院,公司员工可获得1000元提成。今年8月,记者以应聘为名卧底该公司发现,该公司有3个部门各自负责为一家医院寻找患者资源,这3家医院分别是北京国康医院、北京京军医院和成都西南脑科医院(9月4日《新京报》)。

    随着诊疗技术和设备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健康有了更好的保障。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不良“医托”现象在社会上日益猖獗,严重损害社会道德底线甚至危及人们的生命健康。“医托”现象被发现了近20多年,有关部门也治理了20多年,但这颗医疗“毒瘤”在轮番治理后仍旧无法被铲除。值得注意的是,“医托”的阵营已由“线下”转移到“线上”,有的居然还以公司的面目出现,如此更让人防不胜防。如何才能从根本上打击“网络医托”从而让百姓免受其害,成为一个切切实实的民生问题。

    如果将猖狂的“网络医托”比作疯长的杂草,那么非法雇佣“网络医托”的一些民营医院就是肥沃的土壤。有的民营医院虽然有正规的行医证照,但其与“网络医托”相互勾结,这就涉嫌违法经营。一些患者的轻信盲从,也助长了“网络医托”的嚣张气焰。可见,“网络医托”猖獗,我们不能仅仅归因于公立医院门诊力量不足。

    在北京某“网络医托公司”里,每拉一名患者住院,“员工”可拿走1000元,如此高的利润,导致非法诊所与“网络医托”相互勾结。某种意义上,“网络医托”利用连环话术,与诈骗无异,而且骗的都是救命钱。再者,“网络医托”将患者骗至无良医院也可能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对患者过度检查,过度开药,患者轻则多付费用,重则耽误病情。可见,“网络医托”忽悠病人无异于谋财害命,必须坚决、持久地打击。

    治理“网络医托”,还需监管发力。但要从根本上杜绝“网络医托”,还须从完善相关法律入手。目前我国关于惩罚“网络医托”的法律还属空白,想要将“网络医托”绳之以法却无法可依,形成了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因此,立法是关键,填补法律这部分的空白,让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在办案时有法可依,才是铲除“网络医托”毒瘤的利剑。当前,各地相关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以形成合力,追究涉案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以规范、净化医疗市场。比如,对于非法雇佣“网络医托”的医院、诊所应严厉查处,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吊证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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