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临沂“暴走团”车祸事件、南通公交司机因未给近百人“暴走团”及时让路而遭暴打风波后,青岛“暴走团”又进入公众视线——25日,青岛八大峡广场周边部分路段为保障“暴走团”安全,开始在夜间施行机动车限行。弹性限行后,“暴走团”在没车的道路上大步行进。
涉事执法部门的初衷并非不能理解:总不能放任老人在车水马龙中拿生命冒险吧!得,干脆让道,让他们走个痛快。当然,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地点可能也是原因之一。只是不知管理者有没有意识到,该折中之举无异于“和稀泥”?
“暴走团”出现在只允许机动车通过的道路上,本就是非法行为。至于部分“暴走团”老人所强调的锻炼地点距离遥远、不甚方便等,也不能成为他们暴走非得成“团”还要占道的理由。有些执法部门非但不对其严肃处理,还一再妥协,祭出绥靖政策,这令人大跌眼镜:难道为了息事止争,就可将法律弃之不顾?
而本该享受应有路权的广大司机,在此事中正当权益莫名其妙地受到损害:机动车限行,必须有法律授权、依法实施,政府使用限行措施的具体条件也当被严格限定。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让机动车为“暴走团”让路,很容易招致一句质疑:凭什么?
当下,“暴走团”已然成为一个社会现象,折射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老人锻炼诉求间的裂痕。给“暴走团”让路,看似人性化执法——“既然管起来有困难,不妨退避三舍”,可实则治标不治本,还可能激化不同群体间的矛盾。
老人们有锻炼身体的权利,但必须在合理合法的框架内进行,这是不容践踏的底线。一方面,为老人创设更多便利设施已是刻不容缓。另一方面,执法部门也该意识到,拆东墙补西墙的短线治理可能导致“旧问题未了,新问题又来”。守住红线,在此基础上积极作为,方能让所有人包括“暴走团”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