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挑食被拘”案刚刚平息,陕西又发生一起网友质疑政府强制捐款被行政拘留的案件。日前,陕西渭南市华州区网友“刘铭”在网上发帖,质疑“华州区政府强制所有公职人员捐款200元请问是否合理?”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该案与河北“挑食被拘”案几乎同一时间在网上发酵,评论人对前者“难得一见奇葩事”的判断,大概要被后者改观。
此事要厘清两个关键点。一是,“刘铭”是否在造谣,也即,200元是否是逼捐。华州警方称,经查,此次捐款属自愿捐款。但华州区政府官网却称,个别单位“存在攀比思想,急于求成,工作粗疏,导致个别公职人员对募捐活动产生误解。”媒体援引的图片中,“刘铭”供职学校工资数据明细情况也显示,工资表上几乎所有员工均捐款200元。那么,前述华洲警方的“经查”,是调查了什么?在此调查基础上的结论含金量几何?
另一是,“刘铭”发的帖子,是否适用于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帖最激烈的措辞,“平时各种公款消费,贪污受贿,搜刮民脂”,没有主语,没有指向某个自然人。如认为它是“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那么这个“他人”是谁?如认为其“编造虚假信息”,那么是不是泛泛的情绪性表达、文学影射都可以看成虚假信息?
也许并不需要条分缕析。吐槽“逼捐”被拘与“挑食被拘”在舆论中形成了集群效应,本身就是大众判断的一个表达。说的更清楚点就是,在两个事件当中,人们看到了一种治理逻辑:既有行政命令或行政秩序必须是正确合理的,如果有对这种正确的质疑,则由执法部门进行清理和刈除,以保证地方治理在逻辑上形成自洽。在此,执法权给了权力任性以底气,必要时,也会成为行政失误的最终买单者。
相信这不是偶然现象,近期的另外一条新闻显示,山西和顺矿难发生后,吕鑫煤业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地瞒报事故,同样有网络举报者被以“造谣者”的罪名拘留。司法执法部门“听招呼”的现象,把民意看成噪音的治理心理,在一些地方间或出现,而恰恰是这两点,脱胎于传统官民社会的旧式思路,与现代治理中的权力制衡和公共表达形成了冲突,与“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形成了冲突。今天,在“法治中国”的叙事中,上述治理思路非常值得警惕,不然,就会导致不解决问题、只取消问题的景象。
不妨在历史中观察一下,平等的社会,势必有众声喧哗;万籁俱寂的社会,只能是公共表达的堵塞的结果。无限地追求一种“安静”的治理效果,与“以人为本”“发展为民”肯定不在一个频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