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一直是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今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有力推动了我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发展。但与此同时,发展志愿服务也存在着重城市而轻农村的情况。当前,广大农村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期,加速农村志愿者队伍建设,既可弥补农村人才之不足,增加精准扶贫的内生动力,还能提升农村治理的现代化能力与水平。
根据我们在基层的调研,农村志愿者主要有以下类型:一是本地有威望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自愿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态环境,像一些老年协会、理事会等。二是村民互帮互助,遇到紧急、重要、疑难之事,大家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如云南开远老燕子村是远近闻名的互助合作村,该村村民以互助方式无偿投资、投工、投劳,在相互扶持中共同发展。三是热心家乡公益事业的乡贤和群众志愿者,通过捐钱、捐物和出谋划策支持家乡建设,如浙江台州的“万名乡贤帮千村”、江苏徐州梁寨镇的“争做梁寨好人”,等等。四是一些公益社会组织志愿者,如“黑土麦田”等深入贫困农村开展扶贫、支教、环保等活动。
从整体上改变农村志愿者队伍松、散、软、弱和随意化状态,需要进一步创新观念和制度机制,结合农村实际,吸收中国传统文化优长,培育和强化志愿者内生力。在这方面,我们不能简单搬用理论尤其是用西方标准,过于强调“外援式”的志愿者,这类服务固然重要,但囿于人数、时间、方式等限制,加之他们多不熟知农村,难以真正融入和解决农村问题。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人们彼此了解,自古就有互帮互助的传统,这是新形势下农村内部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宝贵资源。应充分挖掘长期以来在农村延续的村民互助形式,并以现代理念而不是条条框框对之进行有效激活和创新。
除现有大学生志愿者外,还应鼓励更多高层次科技、文化人才自愿投身农村。尤其要鼓励城市退休者多回乡当志愿者,更好发挥其年龄、时间、知识、财力、人脉、智慧优势。应进一步总结各地推行乡贤制度的有益经验,探索乡贤自愿服务农村社会的有效路径和方式。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发挥县乡政府对于农村志愿者的引导、支持和服务作用。如浙江温岭市倡导成立的慈善义工协会,拥有注册义工6290名,48个服务队。志愿者活跃在广大农村基层,成为帮困援弱、扶贫助教、环保绿化等工作的重要力量。仅2016年协会就组织大小活动1853次,参与义工1万多人次,服务总时长5万多小时,受益人数20多万人。目前,该县的义工队伍建设已实现组织化、制度化、常态化和项目化,这一经验值得重视和借鉴。
激活农村志愿者的内生力量,未来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有关农村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为农村志愿者的发育和成长提供坚实可靠的制度保障。除此之外,还应立足长远,重视慈善文化建设,以及公民觉悟、志愿意识、公共精神的养成,为农村志愿者培育深厚的文化土壤,从而塑造出既立足于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又考虑农村农民实际特点,并富有现代慈善文化精神的志愿者队伍。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