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经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该文件对指导服务业创新发展、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和深化服务业改革有着重要意义。文件提出的“推动中国服务与中国制造互促共进”,既为服务业发展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制造业发展找到了新思路,更是抓住了推进产业融合和产业升级的“牛鼻子”。本文将在认知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关系的基础上,探讨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互促共进的实现路径和政策措施。
一、生产性服务业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
在当今的全球生产网络体系中,生产过程碎片化和专业化的趋势日益明显。随着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产业链的价值分布从制造环节向服务环节转移,产品研发、销售、维护等生产性服务活动比重越来越高。发达国家普遍存在“两个70%”的现象,即服务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0%,生产性服务业产值占整个服务业产值的70%。在世界500强企业中,56%的企业从事服务业。可以看出,生产性服务业的蓬勃发展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凭借劳动力成本优势迅速成长为“世界制造工厂”,稳居世界制造业大国之首。但我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偏重于组装和制造环节,长期处于价值链的低端环节,而价值链上游(如研发、设计)和下游(如市场营销、品牌)等高端环节仍被发达国家所控制。这种格局如果继续下去,我们将面临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被“低端锁定”的风险。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虽然对这一阶段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路径选择,学术界还存在着争议。但笔者认为,通过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以嵌入知识密集型服务要素提升制造业附加值并向生产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和工业化客观规律的必然选择。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一方面,有利于带动就业扩大,服务业单位投资所创造的劳动就业岗位数约是重化工业的2.5倍;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能源消耗、实现可持续发展,每万元增加值能耗只是制造业的25%。因此,应鼓励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支撑制造业提高竞争力,推动我国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二、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是全球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新一代信息、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突破、融合渗透和广泛应用,正引发服务业创新升级,并使产业边界日渐模糊、融合发展态势更加明显,对服务业和制造业互促共进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服务业和制造业本质特征正在发生变化。随着全球价值链的深入发展,服务业和制造业已经表现出与以前明显不同的本质特征。一方面,制造业产品生产融入越来越多的服务作为中间投入要素,并且在产品消费过程中还要消费大量的互补性服务,制造业逐渐向服务化发展;另一方面,服务业制造化现象日渐明显,服务将摆脱过去的小生产方式而融入更多的工业化生产方式,从而提高规模经济效应和生产率,力求克服“鲍莫尔成本病”的问题。比如,一些在全球价值链上处于领导地位的服务企业,凭借其研发、设计、管理、销售渠道等优势,通过贴牌生产、连锁经营等方式嵌入制造企业,共同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又如,研发企业拥有自己的发明专利、设计机构拥有自主创新设计、物流公司拥有自己的网络等,这些企业利用自身在产业链高端的控制力,建立起自己的制造工厂。
(二)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界限日趋模糊。以二三产业融合为例,随着服务业分工深化与服务创新,服务业领域不断拓宽,服务业与制造业实现融合发展的趋势日渐明显。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对制造业生产和价值链组织方式的渗透,主要体现在制造业服务化、服务业制造化、服务外包等模式驱动的全产业链创新发展上。在制造服务化程度最高的美国,制造与服务融合型企业占制造企业总数的58%,通用电气“技术+管理+服务”模式创造的产值已经占到企业总产值的2/3以上。在产业边界被逐渐打破的同时,建立在细化分工基础上的服务业和制造业互促共进将成为产业发展的主旋律。
三、顺应产业融合趋势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互促共进的路径
从国际上看,制造业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的转变,价值链由以制造为中心向以服务为中心的转变,已经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趋势。为顺应这一趋势,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互促共进主要有如下路径:
(一)鼓励制造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按照做强做专制造业的要求,推动生产性服务环节专业化、社会化发展,培育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快速发展,使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成为支撑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推力。重点是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科技研发服务方面,鼓励大型生产制造企业依托自身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重大产业技术平台等,组建专业化的服务企业,发展一批竞争能力较强、技术水平较高的科技研发服务企业,逐步构建社会化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二是在现代物流服务方面,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利用现有仓储能力和库房、运输车辆以及原材料等资产,投资组建物流配送公司,对企业生产资料和产品实行统一配送。三是在贸易营销服务方面,鼓励有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成立独立核算的贸易和营销企业,利用生产企业品牌优势,开展第三方贸易。四是在融资租赁服务方面,依托知名生产制造企业的品牌优势、渠道优势、资金优势,借助客户资源和营销网络,联合金融服务机构,共同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融资租赁等服务。五是在设计策划服务方面,鼓励功能完备、具有较强对外服务能力的大型制造企业集团,将设计、咨询、策划、广告、工业创意等环节分离,打造一批高附加值、高层次的设计策划企业。六是在专业配套服务方面,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将售后服务、安装维护、物业管理、后勤保障和教育培训等内部配套服务剥离,整合资源,组建独立经营并能兼顾社会化服务的配套服务企业。
(二)推动制造业延伸产业链。不断强化研发设计、工程设计、运营管理、客户服务、维护维修、检验检测、售后服务、金融租赁等高端服务环节,在最终产品中增加更多的服务元素,实现产业链服务化,提升产品附加值。在制造企业服务化转型过程中,应善于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以装备制造业为例,除为客户提供自产主体设备外,还提供设备成套(包括系统设计、系统设备提供、系统安装调试)和工程承包(包括基础、厂房、外围设施建设)等,同时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维修改造服务和远程设备状态管理服务,对客户装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状态管理。
可以预见,服务型制造能力将成为决定制造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当前要着力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加快形成“互联网+生产服务体系”,把互联网全面融入研发设计、生产、流通、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推动网络协同研发、现代化供应链管理、个性化定制、远程诊断和维护等基于互联网的服务功能创新。二是加快打造一批高端服务型制造基地,依托制造业发达地区及周边区域高端制造业的产业基础,着重拓展制造服务业领域,围绕高端制造业的产业特征,吸引相关产业链的企业集聚,提升制造业价值链。以装备制造业为例,围绕装备制造业集群发展起来的服务型制造基地(园区)要重点发展设备翻新再制造技术,建立回收服务体系,降低制造成本和消耗;同时着力吸引从事高端装备制造业研发设计和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与工程总包、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的企业入驻,辅以仓储物流、信息管理等服务。
从单纯生产物质产品,到产业链延伸、向服务综合方案商转型,或者走服务型制造道路,对中国传统制造企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也是必须跨越的“坎”。但也要看到,我们强调这种趋势,主张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和走服务型制造道路,不是远离制造业或者“去制造化”,而是换一种思路发展制造业、提升制造业,打造中国制造的“升级版”,是要通过服务业和制造业的互促共进,形成“中国服务+中国制造”的组合优势。
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互促共进的政策建议
服务业和制造业互促共进的理论基础是产业融合。有效促进其融合互动、共生共长,必须打破传统产业界限,在管理模式、行政监管、市场准入、税收政策、公共环境构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等方面“推陈出新”,为服务业和制造业互促共进提供比较宽松的政策环境。
(一)树立制造业和服务业“双轮驱动”、融合发展的战略思路。顺应服务业和制造业的融合发展趋势,突破传统的产品定义与统计分类,不要过度纠缠于服务业和制造业差异,而是深刻认识到服务业和制造业日益增强的相似性和互补性,树立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理念,坚持“双轮驱动”的战略思路。
(二)明确产业融合所衍生的交叉行业的市场准入规则。产业融合所产生的一些交叉行业,如电子商务、网络文化产业、物联网等,往往涉及到多个监管部门。因此,需要协调监管部门,对市场准入、监管模式等各方面进行明确,减少行政管制、降低准入门槛,避免政府过度干预,构建支持产业融合带来的新业态、新模式与新服务快速发展的宽松政策环境。
(三)制定有利于产业融合发展的税收政策。产业融合因涉及到不同行业,可能涉及到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需要根据产业融合的发展趋势,积极制定并实施适用于生产性服务业专业性强、产业融合度高和各类交叉行业等特点的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细则等。如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网络支付的税收政策等。
(四)构建有利于产业融合的公共环境。因产业融合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发展,需要相应的新基础设施供给和公共环境构建。如,智能交通产业需要开放实时交通数据与地理信息数据;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需要开放知识产权数据库;电信增值服务需要对大运营商的垄断地位进行规制等。因此,需要出台相关政策,为产业融合构建一个良好的公共环境。
(五)打造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或功能园区。集聚发展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特点和趋势。纵观国内外制造业发展经验,凡是生产性服务业发达、集群程度高的地区,其制造业也相对比较发达,竞争力比较强。真正的集聚发展是在地理上集中且有相互关联性的企业、专业化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相关产业的厂商,相关研发机构和相关产业协会等构成的群体,是在某一特定领域中大量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通过产生协同效应来获取竞争优势。走集聚发展道路,应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不要拉郎配,政府意志不能代替市场行为;但也应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规划引导,重视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或功能园区公共信息平台、技术平台、重大通信基础设施,建立集聚区标准与考核评价体系等。(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夏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