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实践中,质次价高、恶性竞争、效率低下等问题饱受社会诟病。7月18日,财政部公布了新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其中包括采购人经市场调查和价格测算后,可以在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的出台,显然是针对屡禁不止的政府天价采购。一般来讲,政府的天价采购有两种情况。最常见的一种是采购人吃回扣,政府部门的电脑通常都配置不高、运行不畅而且售后还糟糕,一看采购价却通常不低,一等品的价格买来了二等品的质量,很可能被抽水了,这就要问问差价有没有流进采购人的钱包。回扣可以吃多大,在医疗器械采购的回扣案里,几百万元的都有。难怪常有人说采购是个肥差,不是吃回扣就是吃赠品,不肥才怪。而另一种成因就比较复杂了,它不一定是特定个人的问题,但可能有着更大的猫腻,譬如年底突击花钱——— 今年钱花不完,明年预算就要缩减了,扎堆把东西买一买,账往大里报。更有甚者,在年底突击花钱的时候还顺便给部门成员派个福利,2012年某政府部门买了32G苹果iPodTouch4当U盘就是这么个情况。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的政府天价采购,都是被公众怒怼、诟病多年,这都是乱花纳税人的钱,侵犯公众利益的事。然而,多年来公众吐槽并没有什么作用,财政部出台新规定针对天价采购,当然是好事,可问题是,设定最高限价能不能解决天价采购带来的问题呢?现实中,回扣也不是只有一种方法可收,突击花钱做账也不一定只能报高价。不动价格,还可以动数量,再不然还可以动采购产品。在采购的世界里,连虚假采购都是屡见不鲜,明明没买都能说买了,报高数量什么的更是不在话下。至于黑心采购就更常见了,以低质量伪劣产品来冒充好货,记录在案的是正常价格,可产品却不是正常产品,从中吃的钱可以一样甚至更多。如果是官员直接动用行政权力介入,指定采购选择某关联公司,不在政府账目上做文章,在公司那边搞点小动作就更方便了。
况且,采购并不是越便宜越好,在天价采购的反面,超低价中标也有问题。有一些公司把价格压到最低,只为中标,甚至用低于常规成本的价格来竞标。在完全没有利润空间的情况下,就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最终影响使用不说,还可能产生安全事故。试想,即使只花一元钱买了一袋垃圾也是不值的,还得花钱花精力去清理呢,得不偿失。
这次的新规只规定可以设最高限价,但没有最低限价,而即使有最低限价,或者把价格精确到一个很小的范围内,政策效果也还需要观望。政府采购乱象根源不在价格,无论是天价采购还是低价中标都只是表象。为政府采购治病,需要关注价格,但不能局限于此。从预算到监督,都应该建立一套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制度,设计科学的流程,全过程透明公开,让公众真正参与监督,而不是发发牢骚之后回家洗洗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