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摇到公租房觉得很幸运,但现在有点闹心。”近日,多名入住北京顺义区后沙峪双裕南小街1号院公租房的市民告诉记者,签合同时,被物业提供的集中太阳能热水的价格“吓了一跳”。内容显示,公租房热水为集中太阳能热水,当使用率仅有10%时,热水单价将上调为每吨310.46元。(7月6日北京青年报)
公租房如今在很多地方已经成为住房保障“主力军”,切实解决了部分城市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难题。但衍生问题也不少,比如,有的地方存在非法转租,有的地方出现分配看学历等。新闻中物业公司提供的材料显示,其每吨热水价格随使用率的降低而阶梯式调高。即使该公租房项目的热水使用率达到8 0 %,其收费标准43.62元/吨也高于很多商品房小区。尽管“高价热水”被曝光后当地公租房管理中心已联系物业公司进行重新测算,“热水价格应该会调低”,但究竟能降低多少还是未知数。假如最终降幅有限,大多数租户还是用不起。可能有人会说,用不起小区热水,租户可以自己装热水器。但该公租房项目由于建筑及面积原因未必适合装热水器。
也就是说,这让租户们陷入两难,自己装热水器吧,很可能装不了;使用小区热水吧,降价之后也可能用不起。怎么办?难道还像很多年前那样烧壶开水用毛巾“擦澡”?假如该项目很多租户最后无奈地“擦澡”,这种住房保障显然不是进步而是一种退步。因此,这种现象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按理说,公租房项目相关收费,无论是租金、物业费,还是热水费等,都应该与这种项目的定位相匹配。众所周知,公租房属于一种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是无住房或居住条件差、买不起商品房的中低收入人群,这一人群无疑没有经济能力承受过高的居住和生活成本。
然而从现实情况看,一些地方高估了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比如之前一些地方公租房闲置,原因之一是租金太高;某市公租房物业费太高也曾引起争议。而这次又出现“高价热水”,说明部分公租房在服务、收费等方面偏离了定位,亟须纠正过来,让公租房真正实现“好事办好”。
笔者注意到,无论是住建部2012年出台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还是很多“地方版”公租房制度,都很重视申请、分配、退出等问题,却对热水费、物业费以及周边配套服务缺少详细规定,这自然会影响租户体验,也会影响公租房形象。希望通过完善制度,倒逼公租房健全服务。
以热水服务为例,应该在公租房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就进行充分考虑:要么为租户提供价格低廉的热水,因为租户多为低收入人群;要么为以后安装热水器预留合理空间,以方便租户自己解决热水问题。只有如此发展公租房,才会让人“暖心”,而不会让人“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