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开展宽带接入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知明确,重点整治业务宣传不规范、协议内容不完善、宽带接入速率不达标问题。
这些年来,宽带早已铺入寻常百姓家,随之而来的,则是普遍存在的“宽带欺诈”问题。几年前,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曾播过一期“假宽带真相”的节目,节目中,一位姓苏的女士在购买6M包月宽带后发现,家里的网速与之前使用4M宽带时并没什么两样。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为苏女士家提供网络服务的企业承认,他们向苏女士等宽带用户所提供的宽带网速事实上达不到所承诺的标准,并坦陈宽带“缺斤短两”是行业内的普遍现象。花钱接入宽带,但网速却无论如何也达不到运营商承诺的速度,这样的尴尬,相信许多宽带用户都遇到过。
“宽带欺诈”现象已存在多年,“我的网速去哪儿了”是众多用户心中的疑问,但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眼下,工信部的强力介入则将有望令这一难题得到破解。
按照工信部的要求,相关企业在进行业务宣传时,做到真实、准确、通俗易懂;实行明码标价,标示醒目,价目齐全,确保用户明明白白消费。不得有以下行为:一、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如将“光纤到楼”宣传为“光纤到户”,将未完成全面光改的小区宣传为光纤全覆盖,夸大宽带接入速率,宽带产品名称与实际接入速率不符等。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如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免费试用期结束后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收费等。三、隐瞒或模糊接入速率实现条件,如将共享带宽宣传为独享带宽,向用户隐瞒共享情形下的接入速率,含糊其辞或使用晦涩难懂的表述误导用户等。事实上,这三种情况几乎早已成为宽带运营与销售领域的潜规则,工信部此次出手,指向明确而精准。
宽带销售市场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层级。电信、移动、联通三家属于“一级运营商”,用户可以直接与其签署入网协议,而其它则属于二、三级运营商。后者本身没有主干网络,只能租用基础宽带运营商的网络后,在个别小区内布置局域网,再向用户销售。假宽带问题主要出在二、三级运营商。有些二、三级运营商为了与一级运营商竞争,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不惜采取隐性欺诈的手段,譬如独享宽带变共享、一根网线多家用等等,诸如此类的手段,令亿万用户蒙受了极大损失。
而若要继续深究乱象背后的原因,则可以发现与基础运营商相比,我国的民营宽带商无主干网、无资金优势,只能靠提高经营效率谋生存,这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假宽带和欺诈行为的蔓延。因此降低行业准入门槛,营造一个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是清除乱象的重要一环。
在敦促运营商提速降费,力推流量不清零以及取消国内通话漫游费之后,是时候切除“宽带欺诈”这颗毒瘤了。在互联网时代,作为基础性行业,电信行业规范有序的发展关乎全局,诸如“宽带欺诈”这样的乱象,再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
“宽带欺诈”现象已存在多年,“我的网速去哪儿了”是众多用户心中的疑问,但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