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探索一种新型的农村电商模式,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同时节约社会资源,努力平衡农村社会人与人、人与社区之间的各种关系。
于建嵘:中国社会科学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教授,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社会建设专委会专家顾问
我国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最近几年蓬勃兴起,自2013年开始算,前后也不过四年时间,但这期间从政府层面到各大电商企业都纷纷重视起农村市场。根据我对一些地方的互联网农业平台的参观考察,对于这些平台能否为农民带来真正的好处有些怀疑。一方面各电商平台都盯准了农村市场的消费潜力,将大量农村地区缺少的农资和其它商品通过互联网销售;另一方面,不少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也在利用移动互联网“上行”至城市居民家中。所谓“电商下乡”,主要应该是辅助农户将农产品“上网”。
对于目前阶段的农村电商发展而言,重要的是要在新型城镇化大战略的背景下,实现农资商品和农产品的双向互通,而不是单一的商品下乡。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在于,农民进城打工并有机会落地安家,同时注意到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口流动过程,因为还要同时做好新乡村治理和建设,改变乡村居民的生活方式,让他们既能增强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技能,又能有机会从事非农产业营生,进而推动农村城镇化。只有在这一思路下,再考虑电商下乡的各种做法,我认为才是一个稳妥的办法。
具体来说,一要提升农民利用互联网创业的技能,二要选好网络平台,借助已有的模式,嫁接农资销售和农产品出村。事实上,农村电商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要选择更好的模式来帮助农民发展,要建立社区平台,通过平台来收集和发布信息。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中国农村人口众多,发展空间广阔,市场潜力大,农业电商化对农村实现现代化转型意义重大。农民要做电商,就要做自己的品牌,推广品牌需要投入,投入就要有政策的优惠和支持,因为金融环境复杂,农民缺少与外界沟通的机会,我认为在现有条件下,农民最好还是轻易不要进行各种融资,要依靠政府和自己的力量把渠道市场打通,并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尽量降低成本。在这个过程中,农民一定要做到诚信经营,既不去套取国家的钱,也不去套取风投的钱。
对于农村电商现在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多年的研究,我认为,现在社会对电商的理解存在偏差,电商的本质不能是增加社会成本,而应该是节约社会成本,提高社会效率。农村电商的本质不是农民能在网上下单,能在网上买东西,而是解决农资、农产品以及其它农民的日常生产和生活用品的交易问题,而且是规模交易的问题。农村电商在发展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如何让大家相互信任,彼此之间建立起真正的信誉。
农民做电商,还要做一个好的信息渠道,弥补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渠道,利用现有网络资源优势,深入挖掘出农村各个行政区域里的特产,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农村各地的特产,甚至要把农村的特产推到全国、甚至全世界,实实在在地帮老百姓卖出农产品。同时,电商平台也要不断发现和推介外面的好东西,让本地的老百姓也能充分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
电商平台在帮助农村开展电子商务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互联网和农业融合之路不应变成新的劳民伤财的运动。农村电商在消费与外销之间存在不平等的事实,电商发展红利实际上未能惠及农村、农民,此外,互联网寡头与农村的小微企业之间也存在着种种的不平等,农村电商似乎渐渐成为互联网寡头的新“玩具”。
第二,政府应主导网络化的农村电商平台建设,形成规模效应,把渠道市场打通,降低交易成本;打破农村电商消费与农产品上行之间的不平等状态,将城市电商发展的红利惠及农村、农业和农民。政府在主导这些平台建设的过程中,要多些服务,少些管制。
第三,物流的“最后一公里”受阻是农村电商发展过程中目前所遇到的普遍问题。一方面因为地方政府观念滞后,缺乏推动发展的精神动力;另一方面农村电商大多不成规模,没有形成网络体系,农产品流通过程中投入的成本非常大,许多农村电商只是止于概念,空有其表,举个例子:一间小房子挂个牌,安台电脑拉根网线就成了电商平台,这样的电商是很难有作为的。
因此,我对改变现有农村电商的做法有所思考,认为应该探索一种新型的农村电商模式,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同时节约社会资源,努力平衡农村社会人与人、人与社区之间的各种关系。
第一,要探寻原产地优质产品,找出具备安全可靠、原生态、可溯源等特性的农产品,让农村、农业借助现有互联网技术实现“内生式”的发展。
第二,梳理本地特色产品的背后故事,让农民树立起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品牌意识,最好能向农民讲清农产品品牌建设对农村社会、经济、环境甚至乡村社区重建的重要意义。
第三,进一步深化产品溯源制度,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跟踪、定位所购产品的信息,比如说消费者购买蜂蜜,通过扫码能清楚地看到该蜂蜜出自谁家的哪一窝蜜蜂,并展示养蜂人的生活和工作百态。
第四,农村电商在网上销售农产品时,要根据产品的季节性随时调整销售策略,注重互联网时代的营销方式,把可靠安全的原生态产品通过有信任关系的人际网络送到消费者手中。
总之,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在新型城镇化战略背景下,要实现“互联网+农业”给农民创业所带来的各种利好,应尽量利用已有的平台,一般不要自己投资开发大的交易平台;尽量从事一些目前已有的行业或交易本地已有的农产品;尽量按自己的可控资金规模去设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