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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也是小微,扶持才能赢得更多未来
时间:2017-04-01 11:39:34  来源:中国网  作者:谭浩俊 

    据媒体报道,3月31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与全国工商联在北京共同召开“深化税收改革,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会上披露的信息显示,作为民营企业代表,电商平台已成为纳税的重要力量,并拉动海量税收,极大地拓宽了税基。以阿里巴巴为例,2016年,因为平台产生消费增量而带动的上游生产制造与批发增量、物流增量等所产生的税收贡献初步估计超过了2000亿人民币。

    也正因为如此,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再次呼吁,要为小微企业减负。他认为,税收征管需要新思想、新技术,能够更加面向未来、面向互联网,让大量的创业者、小微企业依托平台发展起来。

    与马云的呼吁不同,京东集团首席执行官刘强东则认为,小企业以自然人名义开网店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要求小企业开网店应该纳税,并建议明确具体办法和技术手段,以规范对小微企业开设网店的征税。

    这也意味着,要不要给电商企业征税,仍然是需要认真研究和讨论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电商作为新兴经济体,近年来发展速度十分迅速,已经覆盖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成为企业、居民在经济社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生活手段、生活内容。特别是年轻人,参与电商的热情很高,不仅是电商服务的直接受益者,也是电商服务的直接提供者,相当一部分年轻人扮演了电商服务提供者和受益者的双重身份。也正是因为电商业的迅猛发展,在给企业带来效率、居民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为居民就业和收入增长创造了极好的环境。仅阿里一家就创造了3000多万个就业岗位。在这样的情况下,讨论电商企业要不要纳税的问题,确实十分重要,也十分敏感。

    客观地讲,按照税收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特别是税收制度规定,只要是企业,只要有经营收入,就应该纳税。问题的关键在于,电商尚处于起步阶段,绝大多数从事电商的都是个人,都是创业者,都是刚刚步入创业行列。尤其是刚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人,还没有摸到创业的门道,更多情况下,是想通过电商积累经验、积累资本、积累影响,如果过早对他们提出纳税要求,就有可能损伤他们的创业积极性,影响他们的创业热情,使刚刚升起的创业动力、创业欲望、创业兴趣被扼杀,把创业冲动扼杀在了摇篮里。也就是说,电商需要征税,但不是现在,而是将来,还是在电商企业的创业初期,而是待他们发展到一定阶段。早一天召开的全国政协“优化电子商务监管”双周协商座谈会,就明确指出,要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促进发展、优化监管。发展不能忽视监管,监管也不能妨碍发展,最重要还是发展。也就是说,对电商企业还是要以支持为主,监管必须为发展服务。

    我们并不否认,在电商经营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太规范的现象,如极少数企业以个人名义开网店、做电商,以此达到避税逃税目的。但是,瑕不掩瑜,与电商对经济社会发展、居民就业、居民收入增长、方便企业和居民等方面的作用相比,这些问题都是完全可以通过规范解决的,而不需要因噎废食,用税收来扼杀他们的创业热情。殊不知,这些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出现,总不至于因此而对相关行业、企业加税吧。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眼下,不仅是经济转型的关键时刻,也是应对金融危机、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时期,经济仍面临下行压力,企业困难很多,就业压力很大,如果没有新兴经济体、新兴企业提供支撑,单纯依靠传统经济、传统企业,是很难满足就业需要的,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而电商能够为就业创造那么多岗位、那么多机会,且能带动税收一起增长,成为新的税源地,就不能因为眼前的一时之需,竭泽而渔。电商也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开的电商仍然是小微企业,就需要政策扶持,需要在政策的阳光雨露下慢慢成长。如果现在就对电商展开征税,相当一部分电商企业会因此而倒下,更多的创业者会因为电商被征税放弃创业的想法、抛弃创业的冲动。

    必须明确一点,对电商是否征税,问题不在征税,而在创业引导、就业扶持,在于倡导一种什么样的就业观念、创业理念。因为,创业创新的要求提出时间并不长,广大居民对创业创新的认识才刚刚有所提高,意识刚刚建立,甚至很多人还在犹豫、观察、等待之中,如果税收政策一收紧,很多人可能就会立即失去创业冲动,重新回到等待就业的状态中去,这才是最可怕、最令人担心的事。

    实际上,按照我国目前的税收结构,也真的没有到了需要依靠向电商征税来维持的地步。殊不知,电商这条价值链,在电商环节“损失”的税收,可以N倍地通过扩大销售、促进消费、密切生产与消费关系中得到回报。就像阿里一样,不仅自身有每天1亿元的税收贡献,更有每天带动5亿多元的相关税收,贡献之大,岂是眼前的一点税收所能比。

    李克强总理在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减税降费,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实施‘精准减税’,本身就是积极的财政政策,而且,这也有利于调整收入分配结构。”而电商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小微企业,应属于减税扶持范畴。在中央倡导减税清费的大背景下,如果向电商征税,就显得太不合时宜了。国家税务总局能够主动如今相关企业听取意见,也显示出在这一问题上的谨慎与透明,值得肯定。同时,也进一步说明,电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说明电商能够创造的就业、税收等机会是相当大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能够暂缓向电商企业征税,就等于是为未来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为未来涵养更多优质税源。这样的事,无疑是事半功倍,无疑更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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