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30日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按计划,2020年底前,一些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意味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以及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和深圳都在其中。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垃圾分类不是个新鲜事,却是个头疼事。有些城市在本世纪初就开始推行,并多次做出雄心勃勃的计划,可结果却并不理想。小区里的分类垃圾箱都布好了,免费的分类垃圾袋也发到了居民手中,电视里的公益广告也反复播,到头来,效果就是不理想。问题到底出在哪儿了?
一些专业人士往往把责任归咎为居民环保意识不强,举手之劳的垃圾分类就是懒得做。这让普通群众感觉有些冤枉。这些年来,从空气质量到水资源,从绿色出行到绿色家居,人们的环保意识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如果能用垃圾分类更好地保护环境,谁又不愿意呢?所以说,垃圾分类做得不够好,还不能简单归咎于个人,专业人士们要多从自身的思路找原因。
举个例子,在一些曾经推行过垃圾分类的小区中,居民们已经养成分类倒垃圾的习惯。可是,垃圾运输车一来,会把已经分类的垃圾一起混装,最后还是传统地统一处理。这就让此前一切的宣传、努力白费,也大大地伤害了人们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这就说明,要做好垃圾分类,下游的工作往往比上游重要。要让居民分类,最终的垃圾处理必须先分类,否则就是无用功,这个道理谁都会懂。
再举个例子,现在很多人吃饭,都习惯外卖点餐。一份外卖送来,外包装是塑料的,属于有害垃圾;筷子是木头的,属于可回收垃圾;吃剩的食物又属于易腐垃圾。可居民家中,很难在餐厅中放上三个分类垃圾桶的。遇到这种问题怎么办?是不是该在楼道里放上分类垃圾桶,由专人去清理?这样的细节问题很多。
所以,要推行垃圾分类,千万不能简单地认为这是举手之劳,而是要从生活的细节入手,换位思考,认真考虑如何能让分类变得简便易行,抓住“要点”,才能让人们养成新的扔垃圾的习惯。
在这方面,国外有些做法值得借鉴。比如有的国家,定期的垃圾清运车只清运没有塑料制品的垃圾,一旦发现里面有塑料,则不予清运。而塑料垃圾,要由居民自己送到指定的回收点。这样,至少把塑料类的垃圾首先分了出来,环保的压力就减少了一大半,居民们也会尽量少使用塑料。分出塑料之后,再慢慢分别的东西。长久坚持,垃圾分类就会成为习惯,成为风俗,成为规矩,不分类的人则会感到不适,也就开始分类了。
在一个小区中,用一两年把塑料分出来,用三五年把可回收物和有害物分出来,就相当不错。希望一蹴而就的简单化的思维,是要不得的。这方面以前有很多教训。垃圾分类推行困难的核心,并非人们环保意识不强,并非人们懒到不愿做举手之劳,而是整个过程中缺少了一些关键点。避免急功近利心态,从生活出发去创造有利于分类的条件与制度,最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