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灞桥区的杨先生想不明白,刚领到“绿标”的车,竟被检出“尾气超标”。2月28日,西安市环保局高陵分局尾气监管所负责人表示,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对政策不了解,处罚错了,媒体报道后,该局又对处罚指标进行了核实,发现处罚适用条款达不到处罚标准。这位负责人称:“上面给压任务呢!特别是现在雾霾天气这么严重!”(3月1日《华商报》)
环保部门也有“罚款任务”?尽管很荒诞,但并不算稀奇。一来,交管、工商等部门屡屡被曝“罚款任务”“创收指标”事件,且屡禁不绝;二来,这是分局负责人亲口所说,而西安市环保局在回复中又回避了下达罚款任务的问题,几近默认。这场由“绿标车”被罚引发的乌龙事件后,“以罚代管”、“执法创收”甚至“靠霾吃霾”的魅影已若隐若现。
之前,每每曝出类似事件,涉事部门总拿“量化考核”来解释,当然根本解释不通,有人难免被问责,同时还会有“严肃整改”、“举一反三”之类的官方表态。不知西安环保部门如何解释“罚款任务”事件,但这个问题显然无法回避。治霾需出重拳,出重拳就往下压罚款指标,一级压一级、级级加码,“绿标车”也能检出“尾气超标”,所谓铁腕治霾已经变味。
往轻处说,这是典型“以罚代管”的懒政思维,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收效甚微;往重里说,罚款式治霾涉嫌“执法创收”,背后是部门利益作祟,又为权力寻租、环保腐败创造了空间。执法部门行使的是社会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设置处罚指标,既不合理,更不合法。明明合格,却被检测出“尾气超标”,这与颠倒黑白何异?
近期,西安环保问题多次被舆论聚焦。去年10月,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主要官员数据造假事件被曝光,震惊全国,多名官员被警方带走、移交司法。今年2月,污染问题被电视问政曝光后,西安市户县环保局领导班子被集体免职,陕西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直言,下面的部门口头上说支持领导的工作,“实际上给上面在挖坑”。但反过来看,上面给下面压罚款任务,何尝不是另一种挖坑?
治霾难,难的不是资金和技术,而是观念。因此,治霾必须先“治吏”,若治霾者的“官念”脏了,其后果要比雾霾本身的危害更严重。上下级相互挖坑,坑会越来越大,最终很可能会“绊倒”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