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展开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一个重要进展就是突破了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对公立医院的束缚,充分尊重了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合理确立了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落实了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健全了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等四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在上海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州、区),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人社部等四部门《指导意见》的表述,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研究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精神而展开的。《指导意见》要求,试点的目标是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正常利益调整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我国公立医院此前一直执行的是事业单位统一工资制度、工资政策和工资标准。事业单位在我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指的是接受国家或地方政府财政拨款,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将公立医院纳入事业单位体系,由政府财政来规定医务人员的薪酬,可以对医护人员的收入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但是,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公立医院现行工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形势要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医疗行业人才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医务人员的工资简单地执行事业单位的标准,抹杀了医院不同于一般事业单位的特殊性,造成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工资普遍较低的现象,不利于公立医院医务人员队伍的稳定,也影响到了政府在医疗兜底保障上的责任体现。
此次在部分地区展开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一个重要进展就是突破了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对公立医院的束缚,充分尊重了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合理确立了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落实了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健全了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在公立医院内部确立了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要素的不同价值,收入分配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可以避免大锅饭在公立医院系统的滋生。通过这样的改革,可引导医务人员更积极钻研业务,提高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是我国理顺不同行业分配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除此以外,它还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医改已实施多年,但人民群众对医改的效果一直不太满意,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直没有很好解决。在原有薪酬体系之下,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收入普遍偏低,导致医务人员中收受患者红包的现象严重,医务人员减退了白衣天使的仁者之心,医患矛盾突出。因此,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应该与我国医改的目标相一致,从某种角度来说,检验此次公立医院薪改成功与否的一个标志,就是要看它是否有利于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是否能够让公立医院在我国的医疗市场上树立更良好的形象。
通过此次改革,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收入将普遍有所提高,但是他们收入的提高不应该以增加患者医疗支出为代价,这就需要政府向公立医院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为公立医院解决后顾之忧,让医务人员成为有职业尊严和职业荣誉的群体。公立医院是政府向人民群众行使医疗兜底责任的载体,政府向公立医院提供财政支持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支持最终应该让患者受益。这就需要政府在推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同时,建立起对公立医院薪酬分配和诊疗收费的监督机制,保证改革所产生的成果让全社会分享。
(北京青年报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