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环境保护部等十部门昨日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赵英民指出,全面推进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的重要思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导向,体现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担当,为解决水环境问题、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提供了有效抓手和有力举措。
赵英民强调,近年来我国水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来看,水环境保护的问题依然突出,水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水生态破坏形势十分严峻,水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突出。全国环保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上来,以贯彻落实河长制为抓手,切实落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加大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力度,确保实现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赵英民要求,全国环保系统具体应做好4方面。一是充分运用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推动落实河长制。将各级河长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强化公开约谈、区域环评限批等措施,切实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全面实施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在实践中单元断面与河长制的责任断面是一致的,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在各级“河长”领导下,将基于水质改善要求的治污任务分解落实到控制单元内各责任主体,督促完成目标任务。三是对水污染物排放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是改革完善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开展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工作,探索流域环境保护统一规划、标准、环评、监测、执法等方面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增强流域环境监管合力,同时也为河长制的全面实施提供重要补充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