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0%和45%以上,并力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为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实施意见》明确,要建设大西安,做美城市、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好社区,大力推动“一融双新”工程;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带动全省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户籍、土地、财税、住房等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配套;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确保改革举措和政策落地生根。
《实施意见》提出了七大任务。一是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包括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等。二是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包括改造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等。三是完善城镇体系,优化城镇化格局,包括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培育特色中小城市、培育发展特色小镇等。四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包括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等。五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包括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完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六是坚持购租并举方式,完善城镇住房体系,包括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七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强大合力,包括深化新型城镇化试点、构建多元化可持续投融资模式、健全工作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