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北方地区迎来又一轮大风降温天气,北京气温也在10月31日达到下半年来最低。据报道,本市第二次气象会商将在本周召开,以确定是否提前供暖。同时,全市1300余家供热单位已准备就绪,随时可以点火,部分学校、幼儿园、医院已开始进行供暖。面对愈发寒冷的天气,提前供暖已经成为不少群众的迫切吁求。
从民众诉求可以看出,现行供暖方案的确存在某种现实问题。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华北地区的供暖标准“雷打不动”,不论天气如何变化,都要等到当年11月15日才供,次年3月15日就掐。然而,眼下的现实是,不少地区入冬后气温骤降,供暖却还要苦等时日;而到了三月份,天气往往暖意尚淡,停暖之后依然要忍受春寒料峭。
供暖供暖,归根结底要从天气冷暖出发,不能拘泥于“规矩”而忽视了实际。现行的供暖标准形成于上世纪70年代,主要参照苏联标准制定而成,按照规定,法定供暖期的判定依据是连续5日内平均气温是否低于5℃,也就是所谓的是否入冬。然而,气象学上季节划分是机械的,人们身体对严寒的感知却是现实的。此外,随着我国加快迈入老龄化社会,加之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更高品质的生活,“入冬不挨冻”已经成为人们最基本的需求。此时,若还严守着两条供暖起止线,未免显得有些僵化。
冬季供暖是关乎人心冷暖的民生工程,说到底,供暖是否提前还应问需于民。民生政策的决策及执行,最关键就是要从百姓出发,想方设法满足百姓需求,不单按规定办事,更要实事求是。事实上,提前供暖不是没有先例。2012年严冬,北京全市范围内于11月3日开始正式供暖,较惯例提前了11天,这一人性化举措得到市民们的广泛好评。“看天供热”,与其说是政策跟着天气走,不如说让政策跟着民生的吁求走,把温度用在人们最需要的时候,既暖了千家万户,也暖了千万人心。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工程无易事。在技术水平、物资保障足以达到条件的今天,我们的民生工程也该在如何更好地问需于民、统筹需求上多下功夫。除供暖外,民生问题还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期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性化民生政策出现,也期盼更多的弹性化好举措形成机制,切实便民利民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