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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五成受访者认为当前个税起征点低 个人税负过重
时间:2016-11-04 09:24:15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周易 

  受访者认为最该纳入个税抵扣因素的是:抚养孩子的费用、房贷、赡养老人的费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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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供图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再次引起了人们对个税改革的广泛关注。据《中国经营报》报道,目前财政部已经完成了个税改革方案的草案。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1人进行的调查显示,82.0%的受访者在关注个税改革,其中最关注的问题是起征点是否提高(70.2%)。关于扣除因素,受访者认为最应该纳入的四项是:抚养孩子的费用(56.9%)、房贷(55.5%)、赡养老人的费用(54.4%)、教育(53.7%)。62.4%的受访者表示合理的税收制度会增强自己的纳税意愿。65.0%的受访者期待个税改革降低工薪阶层税负。

  70.2%受访者关注个税起征点是否提高

  调查显示,82.0%的受访者在关注个税改革,表示非常关注和比较关注的受访者分别占25.0%和57.0% 。

  在上海某私企工作的李思缈最近一直在关注个税改革的新闻。已经被辟谣的“年收入12万以上将被定为高收入者”的消息着实让她担心了一把。李思缈是工薪族,目前每月税后工资8000多元。大城市生活成本高,扣除每月近3000元的房租和给父母的1000元,她感觉剩下的钱也就刚够自己日常开销。“每次个税改革,起征点都会提高,希望这次也能再提一提。”李思缈期待,这次个税改革能让自己每月到手收入增加一些。

  关于个税改革,70.2%的受访者关注的问题是起征点是否提高。

  2006年,我国个税(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由800元上调至1600元,2008年提至2000元,2011年上调至3500元。

  调查显示,53.6%的受访者认为当前的个税起征点还是低了,个人税负过重,仅20.3%的受访者认为当前个税起征点高,9.1%的受访者认为刚好,17.0%的受访者回答不好说。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提高起征点后收入越高的人少缴的税越多,在分配调节上会起反作用。同时,现在的起征点仅仅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对于没有工资收入的人会非常不合理。在分类征收的情况下,不考虑个人和家庭因素单纯说提高起征点,会造成更大的不公。

  对于个税改革,受访者关心的其他问题还包括税率(64.6%)、征收范围(59.8%)、扣除因素(38.5%)、家庭申报(30.5%)、按年计征(17.4%)等。

  关于个税抵扣因素,受访者认为最应该纳入的四项是抚养孩子的费用(56.9%)、房贷(55.5%)、赡养老人的费用(54.4%)、教育(53.7%)。受访者期待纳入的其他因素还包括房租(46.5%)、健康状况(36.7%)、车贷(28.8%)等。

  “特别希望个税抵扣因素能全面合理一些,充分考虑人们的生活压力。”在河北石家庄工作的范宇轩也在关注个税改革消息。两年前,他独自从县城到省会工作,妻子没有正式工作,还有个一岁多的孩子需要抚养。范宇轩每月工资6000多元,单位解决吃住,这让他能每月多往家里打一些钱。“我现在生怕家里人生病或出什么大事。之前母亲要动个小手术,急需用钱,我把工资全打回去了,还办了一张信用卡,省吃俭用好几个月才还清”。

  62.4%受访者表示合理的税收制度会增强自己的纳税意愿

  调查中,62.4%的受访者表示合理的税收制度会增强自己的纳税意愿。

  调查显示,工资薪金(74.7%)是受访者最普遍的收入来源,其他依次包括财产租赁收入(22.1%),利息、股息、红利收入(23.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收入(14.9%),劳务报酬收入(14.5%),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收入(12.6%),稿酬(3.0%)等。

  65.0%的受访者期待降低工薪阶层税负,53.7%的受访者期待提高个税起征点。

  施正文曾指出,由于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透明,实行代扣代缴,征管较为到位。而高收入者的收入多为利息、股息、财产转让所得等资本所得,收入渠道多而隐蔽,在源头的把控上比劳动所得难度大,偷逃税的问题比较严重。

  在李思缈看来,个税改革应该关注大城市低收入者的状况。“目前,在一线城市,月收入四五千元的大有人在,扣掉房租,生活真的很艰难。虽然我的工资相对高一些,但也只能先过好眼前的生活,买房、结婚、生子想想就发愁,没有胆量把生活正常进行下去”。

  受访者对于个税改革的其他期待还有:降低税率(43.3%)、以家庭为单位征收(33.7%)、严惩偷漏税行为(33.4%)、加强对财产性收入征税(30.4%)、因地制宜实行个税退税政策(24.5%)、建立个人综合收入信息系统(22.0%)、分类与综合征收相结合(19.3%)、财政部及时公布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19.5%)、个税调整与工资变化建立联动机制(19.2%)、按年计征(17.7%)、个税起征点与CPI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17.0%)等。

  “我身边有的人,在城市有两套房,就租出去一套,直接跟租户交易,根本不需要缴税。还有的朋友单位福利好,各种津贴、补贴很高,也不缴税。反而像我这种只能靠工资生活的人,所有收入都会被纳入征管范围。”范宇轩希望,个税征收能够更加公平,对富人各种收入来源能够有效监管起来。“税收多几百元、少几百元对工薪族获得感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希望个税能更好地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

  参与本次调查的受访者中,年收入在5万元及以下的占25.8%,5万元~10万元的占42.4%,10万元~20万元的占23.7%,20万元~30万元的占5.7%,30万元以上的占1.2%,1.2%的人表示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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