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利益链条”不除,何来“依法拆违”?
时间:2016-10-17 11:15:32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徐甫祥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罗圩乡一家早餐店,在门前临时搭建了一个玻璃结构的违建,遭到乡政府组织人员强拆。早餐店老板提供了一份录音材料并表示,强拆前一天,罗圩乡一位副书记到其家中,索要每年2万元的费用,遭到拒绝后次日就发生了强拆。前天,当地纪委通报称,因强拆在程序上存在违规,已启动问责程序。对其它问题将继续进行调查。(10月16日澎湃新闻网)

  早餐店在门前搭建临时厨房,当属违建无疑。因而,乡政府此举也算是“依法拆违”。不过,这起看似中规中矩的”强拆“,却因为执法部门事前“索要每年2万元费用无果”的“前奏曲”,而饱受公众质疑:若无店主当时拒费的“前因”,还会否有眼下强拆的“后果”?

  也就是说,公众对这一“强拆”持有疑问,说是“依法”,或为“图利”?而这一点似乎并非“空穴来风”:一是有店主存留的录音为凭,当地某乡副书记向其索费一事显非虚构;二是索费无果后次日即启动“强拆”,不会如此巧合吧?

  更有力的证据在于,当地街面上此等违建甚多,店主原本就是“跟风”。但当相关部门“依法拆违”时,始作俑者安然无恙,而跟风者却独享此“待遇”,不能不让人啧啧称奇。这就证明,当地的这起“强拆”,有点似“看人上菜”。这个“人”,分为交费与拒交两类;所谓“菜”,即前者“忽略”,后者“强拆”。

  而对这类基于利益考量的选择性执法,当地相关部门也是直言不讳。正如录音所述,还是这名乡副书记,面对店主“为什么别人能建自己不能建”的质问,倒也答得爽快,“可以搭起来,你每年交我两万块钱”。若这句话日后被坐实,当地的所谓“依法拆违”,已赤裸裸沦为“利益链条”谋取利益的“遮羞布”。

  其实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在这家“不明事理”的早餐店被“拆违”时,其他同样有违建的商家却俨然成了超然事外的“看客”,成为当地“一景”。而当“看客”的“门槛费”,则是每户每年数万元不等。就如那名乡副书记所言,某超市的违建为啥不拆,因为人家“一年交我3万元”。

  凡属违建,自当“依法拆违”。但症结在于,在当地的拆违过程中,“依法拆违”中的“法”已被“利”取代,异化为“一切向钱看”,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执法“危象”。之所以称之为“危象”,缘于此“利益链条”不除,则腐败不止、违建不止,可谓后果很严重。

  道理不言自明:首先,当地收取违建户每年数万的费用,多半不会上缴国库,而是滞留于“小金库”。可以想见,似这类暗箱操作的“小金库”,会滋生几多腐败,用不着多费笔墨吧?其次,如此选择性执法,就是明白无误告知商家:只须交钱,违建无妨。不难想象,在这样的暗示下,违建焉有“消停”之理?

  而连带受损的,则是当地政府的形象、以及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众所周知,我国正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前行。若处在最基层的乡政府,如此言行“两张皮”,嘴上说一套,行事则是另一套,让老百姓是信其言,还是观其行?长此以往,形象何在?

  而本该身体力行的乡政府,若仅为谋取一己私利,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置城市形象于不顾,置依法行政于不顾,置公平公正于不顾。试问,又该如何去打造众所企盼的法治环境?譬如,就因早餐店“不配合”缴费,仅为泄愤,即连基本的拆违程序也不顾,一上来就把玻璃墙砸个粉碎,哪里还谈得上依法行政?

  显然,无论是巧立名目乱收费也好,选择性执法也好,涉嫌暴力执法也好,背后作祟的无非就是万恶之源的“利益链条”。正所谓“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利益链条”不除,又何来“依法拆违”?期待当地纪委的后续动作,能给公众一个圆满的答案。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