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起,北京开始就本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展开为期1月的征求意见。记者梳理各地政策文件发现,目前,已有20余省份针对“超生”现象明确了社会抚养费标准。不少地区的标准与超生人群收入、职业等挂钩,对于3胎以上的超生、重婚超生等,更是加大征收力度。(9月22日中国新闻网)
自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旧制度就不再适用现行政策了,制定新的、符合社会标准的制度,就成了相关部门的当务之急。然而,旧的社会抚养费制度备受诟病,如果在制定新的标准的时候,照搬旧标准,或者只做数据上的简单修改,显然不能解决现有的问题。社会抚养费制度的制定,还需要从现实需求出发。
虽然我国已经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但我国人口基数巨大,如果不进行调控,很容易出现几何式的爆发增长,因而还需要对人口进行宏观调控,社会抚养费就是起到这样一个作用,其能够有效遏制人口过快的增长。
但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也需要有相对应的规章制度去完善。就比如最受争议的社会抚养费到底有多少、用在了哪里等问题,至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据媒体报道,2013年9月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全国9省45个县社会抚养费审计报告显示,2009年到2012年45个县向征收单位和计生部门违规拨付社会抚养费总额达16.27亿,占总征收额的60%,另外还有三亿多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社会抚养费的金额巨大,如果没有有效制度约束,很容易滋生腐败,这也是公众最为担心的问题之一。就目前而言,社会抚养费依旧是一笔糊涂账,社会监督不到,用起来就会随意得多。因此一定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把社会抚养费怎么收、怎么用等事项,清清楚楚地进行公示,从而让公众看明白、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