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广东潮州市纪委查处了潮州市湘桥区委原副书记、区长陈鹏严重违纪案。在纪律审查期间,他写下10份悔过书,文中多次出现“穷人的钱不能收,老板的钱收一点也无所谓”“不收钱是不近人情”“劫富不劫贫”等思想,并始终认为“自己本质是不坏的”。(9月12日《广州日报》)
又见无力的辩驳和“事后忏悔”,如陈鹏这般,一些官员在“落马”后擅找借口已是司空见惯,“原来以为”“早知道”“想当初”……可纵使借口再多,终究无力改变贪腐事实。其实,秉持着“不收钱是不近人情”或“劫富不劫贫”等自安思想的又何止这一人,明知错责所在,硬是强拗些许“侠义情怀”,贪腐之下竟有了“凛然正气”,成了掩盖贪婪最好的外衣。
所谓“小人之过也必文”,贪腐的后果谁都知晓,可连“落马”都不敢直面错责,还要粉饰一番、自求心安,这背后的忏悔还能算作真诚?诚然,老板们确实有钱,其中不乏通过不正常手段取得,而真正的“劫富”,本应当守住责任田,挫败其“围猎”行为,而不是同流合污,成为被金钱操控的“木偶”。从初衷上来说,贪腐的本质就是欲望作祟,这一点毋庸置疑,故而无非是分一杯羹、出一些力,不但没有“劫富”,反成为“帮凶”,一些老板何其精明,所有付出通通转化为收益,最后倒做了些“劫贫”的事,因此,官员看似没有劫贫,实则间接劫贫;看似不触民利,实则贻害民利。
深究根源,官员“劫富不劫贫”的侠义感无非就是一种单方面的舍本逐末,有一丝正名的空隙可钻,便毫不理会法纪坚墙在上。在当前狠纠贪腐的大环境之下,存侥幸心理者再没有了容身之地,可也仍需警惕“劫富不劫贫”这类诡辩思想渐成危害,许多官员何尝不是在“落马”前与老板们称兄道弟、言尽感情,事后自己的贪腐行径反倒成了一种“良苦用心”,何其可笑。对于这类敢做不敢当且已然造成贪腐事实者,不需再作理会,只待严惩,只不过,反腐也需防腐,这类鲜活案例和反面教材恰恰警示着众人,贪欲祸心绝不会乖乖暴露,少不了冠冕堂皇的伪装,而一旦某些官员“免疫力”低下,陷入这种思想之中,便愈发有了“胆子”,愈发不要“面子”。
防微杜渐,事无巨细,任何一个歪心思,都会渐成顽疾。在当前反腐工作提质增效的大背景下,尤须从思想入手、从行为规范,避免一些人给自己戴高帽、找借口、谋退路。特别是一些已然酿成轻疾者,尤须通过及时有效的疏导教育,予以诫勉轻处,切莫越入窘境越不知进退,反倒拿些自己都不能完全信服的借口蒙蔽双眼,如同“劫富不劫贫”这般,自命不凡的侠义之举,就别自己闹着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