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陈浙闽同志任天津市委常委;王贺胜同志不再担任天津市委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陈浙闽简历
陈浙闽,男,1961年出生,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人,汉族,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书记。
1977.03—1979.09甘肃省广河县城关公社李家河大队插队知青
1979.09—1983.07华东工程学院化学工程系有机合成专业学习
1983.07—1986.09华东工学院(华东工程学院)党委组织部干事、副主任科员
1986.09—1988.07中央党校理论部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8.07—1989.01华东工学院党委组织部干部(其间:1988.12晋升讲师)
1989.01—1992.06天津市委党校党建教研室教师
1992.06—1993.07天津市委党校党建研究所副所长
1993.07—1993.11天津市委党校图书馆馆长、党建研究所副所长
1993.11—1996.06天津市委党校党建研究所副所长(正处级)(其间:1994.11晋升副教授)
1996.06—1999.01天津市委党校副教育长兼理论研究室主任(其间:1997.11晋升教授)
1999.01—1999.12天津市委党校副教育长兼科研处处长
1999.12—2004.11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2004.11—2007.04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局级)
2007.04—2009.05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局级)、天津广播电视电影集团党委书记(兼)
2009.05—2014.12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局级)、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2014.12—天津市宝坻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