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廊坊市政协原副主席孙宝水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孙宝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配偶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宝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河北省纪委)
孙宝水简历
孙宝水,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保定定兴县人,1986年6月入党,1981年1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
1981.01——1987.04,廊坊地区行署办公室科员
1987.04——1989.07,廊坊地区行署办公室调研科副科长
1989.07——1992.12,廊坊市政府研究室正科级研究员
1992.12——1995.01,廊坊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1995.01——1998.04,廊坊市委研究室副主任
1998.04——2000.05,廊坊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研究室主任
2000.05——2003.05,廊坊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委机关党委书记
2003.05——2006.03,文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03——2013.04,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2013.04——2013.05,廊坊市政协副主席
2013.05 廊坊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6.06 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