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山西蒲县走访时了解到,不少村庄的养羊散户都接到过通知,有的还被叫到镇里开会,限期10天内卖掉羊。“镇上要封山禁牧,限我10天内必须把羊卖掉,否则就要罚款”一位养羊户说到。(8月8日《中国青年报》)
在山西蒲县,有不少农民把脱贫致富的梦寄托在养羊上。然而,蒲县的一纸“卖羊令”,却将老百姓的致富梦压到了最底部,变得有些遥不可期。赔钱卖羊不说,银行贷款的重担,又成为养羊户难以承受之重。养羊脱贫过上好日子和封山育林抓环保,到底能不能调和,在全力解决扶贫脱贫问题上,一纸“卖羊令”又写满了几家欢喜几家伤,确实需要好好掂量掂量。
诚然,一些养羊散户,单个家庭养殖数量虽少,但总数加起来就是一个不能忽视的数量。这是一个不能回避的事实。但另一方面,在这些数量的羊当中,既有被禁养的山羊,还有那些并不被当地禁止的绵羊、奶羊。当蒲县一刀切式的强力推进“卖羊令”,不计后果的推进封山育林,是否真的考虑到了群众的感受,是否考虑到了政策执行的冰冷和偏颇,都应该认真反思一番。
正是因为对“卖羊令”的不解和不满,才会有举家迁羊躲风头的情况出现,才会有大羊被贱卖羔羊被饿死的情况。当农民花了八九万元(这些可能是举全家之财力,甚至包括银行贷款),一夜之间,就被卖羊令无情的“赶”跑了养羊致富梦。很难说,这种封山育林抓环保,是对民众的一种负责,说到底,也不是对封山育林政策的正确理解。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清山。这一点,对于山西蒲县重要,对于全国其他地区同样重要。养羊是一种产业,是有模式之分的。众所周知,散养和圈养,是养羊的基本模式。对于养羊的散户,为什么必然要“赶尽杀绝”催促卖羊,除了为了执行封山育林,就没有一点群众利益的考量?
当我们讨论圈养模式时,既可考虑单户圈养,也可鼓励成立农民合作社集中圈养,这并不是对封山育林的抵抗,而是在照顾了养羊农民的合法利益,也全面执行了封山育林政策的多赢之举。单个农民没有财力,没有条件,几家农户甚至几十家农户以集体之力,完全可以达到蒲县关于圈养的养殖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可不可以伸出援手扶持一些农户进行集中圈养,而不是任由羊贩子们趁机压低羊价,让农民血本无归?这体现着当地执行政策的思路。因此,只执行“卖羊令”,不知道也不愿意“发羊财”,是当地行政部门执法偏执的再现。
几年前的鼓励养羊,如今又限期卖羊,成也养羊,败也养羊。这背后是当地政府在制定政策方面的反复无常,和对群众财产的无视。封山育林保护生态,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当然也需要农民的有效参与。关键是要把握好政策的边界。农民致富不易,返贫却可能因一纸“卖羊令”变得易如反掌,这一点,当地政府需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