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奖励机制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城市化委员会国际交流专委会专家顾问、中国国际交流中心产业部城镇化处处长马庆斌就此表示,在推进市民化的进城中,人、地、钱是制约市民化的重要因素,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地、钱这三个经济要素又相互关联,是一个政策系统内的三个重要部分。
马庆斌认为,“钱”实际就是资金处理的问题,它是城乡之间农民工的流出地和流入地,各个利益群体能够协调活动的重要因素。“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在市民化的过程中,以前东部地区的城市往往不愿意接受很多外来的农民工,很大原因就在于不愿意承担其中的教育、医疗、保障这部分的财政压力和义务。在以前的财政管理体系下,城镇转移支付更多的是户籍属地原则,也即人虽然在东部,户口如果在中西部,很多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都到中西部去了,很显然东部城市的积极性往往就不高。这一次改革更多是考虑户籍的问题,也即主要考虑到中西部经济发展还不太发达,统筹考虑了居住证的问题,也就是常住人口的问题,以常住人口的持有量,对吸纳转移人口的地方给予财政奖励,这样就会很好地平衡好处理好东部和中西部发展的利益问题,是把中央的和地方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同时,农业人口进城落户不与农村的土地权益相脱钩作为前提,正好又调动起了农民的积极性,财政的问题处理好了,未来市民化的道路也就会更加顺畅。
马庆斌表示,《通知》一个比较大的亮点是财政奖励机制,它是一个比较重大的政策创新。当然财政奖励机制主要是针对农业转移人口流入地而言,也即你吸纳了农业转移人口,我就给你奖励,因为对于很多城市来讲,农业转移人口是短期有压力,但长期有好处的一件大好事。但在短期和长期之间的桥梁怎么办?就需要中央的财政给予奖励,当然还包括省一级的财政奖励,这样就使得很多地方在落户以后,其中的投入,吃、住、行、教育医疗这样一笔财政支出就会通过奖励的方式体现出来,将暂时的压力缓解掉,提高大家积极性,因此这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当然,这里边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即到底一个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是多少?政府,包括研究机构也进行过一些测算,这与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的规模有密切关系,我们必须统筹考虑东中西的水平,这是下一步需要政策进行完善的地方。
马庆斌强调,未来要让财政体系的改革,尤其奖励机制更加精准、更加科学,更加有利于东中西的经济社会平衡和均衡发展,还要处理好几个问题,一是要准确的测算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数量和质量问题,不光看数量,还要看质量,一要看有多少人落户了,还要看城市给这些落户人的医疗、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解决到了什么程度,尤其是在就业方面出了多少好招、实招。第二,针对东部地区以及中西部发展有潜力的镇,应该把财政奖励和土地指标的奖励结合起来,不仅人钱挂钩还要人地挂钩,因为对于很多发展潜力比较大的地区来讲或者县和镇来讲,给予更多发展产业的土地指标奖励可能会更有吸引力。第三,要加大落实《通知》中关于中西部小城镇的支持力度,让中西部1亿人就地、就近城镇化政策也能够如期实现。当然,如前面所讲,健康的城镇化需要人、地、钱这三个维度的系统化,除了财政政策以外,还需要把城乡一体的土地管理制度,包括社会保障制度予以逐步的完善,使得更加符合当前的新型城镇化要求,还要允许各地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更加具有特色的政策,这样以来城镇化之路才能更加健康和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