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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有规可依还需落地生效
时间:2016-08-02 10:54:42  来源:南方网  作者:张培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日召开互联网企业座谈会,约谈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几十家知名互联网企业,落实9月1日即将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8月2日人民日报)

  广告是互联网最基础的商业模式,其营利在互联网行业收入中占到半壁江山。长期以来,由于互联网广告诸多不同于传统广告的特性,监管中遇到许多特殊问题和困难。监管的乏力让互联网成为虚假违法广告的重灾区。正像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司长张国华所指出的,部分网站金融广告违法率超过50%。医疗类广告违法则片面地夸大某产品的功效、安全性、治愈率、有效率等,这些广告无形中会误导消费者,使其经受不该经受的损失或伤害。

  网络并非不法之地。不得不说,虚假违法的互联网广告已成为一颗“毒瘤”,必须依法除之。7月初,酝酿一年之久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给互联网广告治理提供了法律支撑。值得点赞的是,这一办法对互联网广告方方面面的规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广告主、广告平台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使得不少互联网常见问题的解决有了法律准绳。这一办法的出台,给互联网行业造成的深远影响显而易见。

  然而也要看到,互联网广告新规虽然已经发布,但要想落地还需破除很多现实阻碍。一方面,这种阻碍来自互联网平台企业。作为既得利益者,长久以来的各种广告收益已经让他们赚得“盆满钵盈”,如今法规公布,一大部分非法虚假广告将受到发布限制,收入的锐减无异于从他们身上“剜肉”,这种切肤之痛还需长时间适应。同时,依据法规规定,互联网企业还务必在9月1日前按期做好整改合规工作,例如所有的互联网广告都要标注‘广告’,程序化购买广告要标明广告来源,广告发布者、经营者要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不发布、不经营违法违规广告等等,这些都需要相关企业认真按照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另一方面,这种适应还表现在监管方面。长久以来,由于工商部门对广告的监管只限于传统广告,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本身是个新事物,这需要一个熟悉法规的过程,比如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目前正处于“边建设、边开发、边使用”状态,也有一个适应过程。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今国家出台互联网广告法规,对互联网广告是个行业调整、优胜劣汰的过程,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通过法律的有效监管还网络一片晴空。这无疑是一种值得期待的愿景。如今进入8月份,距离《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新规实施不足一月,希望互联网企业和工商监管部门认真准备、查缺补漏,在一个月后能还互联网一片清朗的天空,还网民一个无虚假广告的天堂。(南方网张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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