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调查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4.8万家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61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名义增长未扣除价格因素),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解释,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和专用设备的生产等。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上半年,文化及相关产业10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均实现增长,文化服务业快速增长。其中,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的5个行业分别是: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营业收入为2502亿元、增长29.7%,文化艺术服务业125亿元、增长19.8%,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496亿元、增长17.8%,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业712亿元、增长16.4%,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4341亿元、增长11.1%。
分区域看,东部地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7122亿元,占全国的75.0%,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6019亿元、2554亿元和473亿元,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16.6%、7.1%和1.3%。从增长速度看,中部地区增长12.0%、西部地区增长9.9%,均高于东部地区7.1%的增速,而东北地区继续下降,降幅为7.0%。
“近年来,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发展总体上十分稳健。发展文化产业是提高竞争力、影响力和国际形象的重要途径,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提高全球治理的重要前提。”国家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杨枝煌表示。
在杨枝煌看来,当前,我国应科学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一方面,要做好内容与形式的有效结合,融会贯通古今中外优秀文化,充分挖掘已有内容,创新形式更好地反映旧的文化内容;另一方面,要创造有利于文化发展的环境,建立科学的文化和思想定价交换机制,培育优秀的文化人才和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