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建设好‘美丽乡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会议专门作出批示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承载了亿万农民的新期待。
所谓农村,可以定义为“人口稀少,居民点分散在农业生产的环境之中,具有田园风光;家族聚居现象较为明显;工业、商业、金融、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较低;地方习俗较浓厚;交通欠发达,多为乡间小路。”
毋庸置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是广大农民的美好期待,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除了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农村特色,弘扬传统文化,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如何将这一惠民生、利长远的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在我国城市建设“千城一面”已深受诟病的今天,许多专家坦言:如果“美丽乡村”建设也搞“大跃进”的话,我国的乡村建设也将面临“万村一面”的局面。
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简称城市化委员会)副主任李津逵直言,美丽乡村建设是提升我国城市化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社会的整体建设,而不是简单的空间规划建设。他对当前我国乡村规划的专业技术力量深表忧虑:“我国的城乡规划教育中,乡村的内容几乎是空白。城市与乡村的差异在城乡规划体系中没有得到重视。很难想象让一位不是农村土生土长、或者即使生在乡村但一直在镇上和县城读书的年轻人做乡村规划,后果会是怎样?”乡村本来就不是规划出来的,而是成长出来的,谋划乡村的发展要从经济、社会入手。空间布局也要用两脚“走出来”,而不是电脑画出来。
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戴志坚担忧,由于规划滞后,或当地急于求成,“小保护小破坏,大保护大破坏”的大拆大建的现象,在他的调研中屡见不鲜。
“美丽乡村”建设要因地制宜,避免“南橘北枳”,应尊重每一个乡村的实际。比如北方的农村可能适宜种植苹果树,而南方的农村可能就不适宜种植 ;比如北方的农村建筑并不需要模仿南方的样子,因为南方水汽太重且潮湿时间持久,在建筑物的建造上也会因为地理位置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总而言之,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引领新改革的新机遇。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机制,构建城乡协同发展的新动力,可以化解资源约束、根治环境污染和保护地域特色。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可以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