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经济实验研究院在北京发布了2016年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报告,包含35个城市的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度指数和客观社会经济数据指数。在前一项指数排名上,宁波、杭州居首,兰州、厦门垫底;后一项指数排名上,北京、深圳、南京、广州排在前列,重庆、西宁、郑州排在后位。(7月3日《第一财经》)
在眼球效应时代,“城市排行榜”乱花渐欲迷人眼。“最具幸福感城市”也好,“城市生活质量报告”也罢,在越来越追求生活品质的当下,关注民生福祉和老百姓的生存生态,有着良善的初衷。然而,如果太在乎“城市排行榜”上的成绩,难免会本末倒置。
“城市排行榜”旨在依据一定的指标体系对特定范围内的城市进行比较和排序,从而为城市治理提供参考。只不过,在功利主义和工具理性的裹挟下,“城市排行榜”陷入了 “野蛮生长”的状态。不论是不同排行机构自说自话,还是衡量标准不够科学、操作过程不够公正透明,抑或受到人情、关系、社会资本的浸润,甚至形成了变相的利益输送关系,一旦“城市排行榜”做不到理性、中立和客观,自然就会缺乏公信力和社会认同。
在“2015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系列榜单中,南京、西安、长春均进入了“前十”;在“2016年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报告”中,这三座城市却都在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度中位居后10位。尽管说法不同,幸福感和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度却高度契合;融入了功利和算计的“城市排行榜”,不可避免会导致不同的排行榜出现互相“扯皮”的局面。
在理想的图景里,排行榜的新鲜出炉离不开专业化、规范化运作。可是,当下许多的社会调查,评价指标、抽样方法不够科学,评选过程不够公正,难免会导致排行榜的结果缺乏说服力。厦门2015年的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度指数排名第二, 2016年以第35的名次排名垫底;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厦门市民的生存生态没有发生根本性逆转;“去年在天上,今年在地下”,从侧面说明这个排行榜缺乏“准头”。
城市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度指数和客观指数尽管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二者却紧密相连。健全的社会支持和优质的公共服务,显然有助于提高市民的主观满意度。关注老百姓的生活成本、生活感受、人力资本、社会保障和生活水平,解决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有助于增强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如果自弹自唱,“城市排行榜”早晚会陷入无人喝彩的边缘化境地。只要真心实意地改善民生,切实让老百姓活得更加体面、更有尊严,又何必在意那些孤芳自赏、缺乏公信力的“城市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