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
入世至今,中国对外投资的年均增速几乎已是同期对外贸易年均增速的2倍。种种迹象表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已取得飞速发展,但直到“十二五”后半期,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区域和产业导向才逐渐浮出水面,由此我们可以试想“十三五”期间中国对外投资战略的蓝图:
从区域导向看,一是以“一带一路”沿线国为主,尽管没有明确的国别导向,但具体领域应以基础设施、能源、制造业产能转移为主。二是非洲地区,以“十大合作计划”为基础,支持非洲工业化进程,帮助非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此外,针对发达国家的对外投资取向将集中在品牌、网络和技术领域。从产业导向看,未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将更多集中在具有相对优势的钢铁、建材、化工、纺织、机械等重点行业。从主体和载体建设上来看,未来的重点是“一大一小”,“一大”是培育有国际水平的跨国公司,“大”不仅体现在规模上,还在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构建核心竞争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搭建现代企业治理体系。“一小”是指对外投资中许多有活力的中小企业,他们更多以集群方式“走出去”,需要载体。未来,可以以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为载体,为中小企业对外发展搭建平台。这是目前可见的“十三五”对外直接投资战略的雏形。
实施这一战略,政府层面应考量的是怎样构建管理体制。对外投资管理体制的使命在于既不取代市场的作用,又很好地发挥政府的导向性和服务功能,对此可以从四个方向做出思考。一是准出,原有体制对准出的要求十分严格,现在即使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也仅仅解决了“出”这一环节的问题,准出包含的其他方面管理措施仍待改进。二是监管,包括国有资产的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三是保障体系,即通过双多边协定、双重避税协定等,为企业对外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四是促进体系,包括给予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公共服务,如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
此外,中国对外投资管理体制中还存在许多隐性限制,在未来的改革中,需突破隐性壁垒,补齐四个短板:一是补齐法律短板,破除制度性障碍。二是补齐金融短板。即使是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大多受制度制约而努力选择大、好、稳的项目,这意味着很多企业仍缺少融资途径。三是补齐服务短板。如为中小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信息服务、风险提示等公共服务支持,这是未来政府调整职能、转变服务方向的侧重点。四是补齐规则短板。自贸协定“升级版”谈判、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将涉及更多新的、高水平的投资规则,在谈判中除解决对方市场准入的关切外,也应为我们的企业进入对方市场创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