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去年12月已宣布失效489件国务院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宣布失效并停止执行500件左右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对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管理等规定过细、过死,设立的审批事项已取消或下放,或对同一事项重复要求、交叉重叠的国务院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为何此时提出清理红头文件?其实,总理的这一决心由来已久。根据官方消息,从去年开始,国务院就决定用三年时间,全面清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文件。随着这些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情形的文件被叫停,必将在强力约束政府“权力任性”的同时,极大地释放社会及市场活力。
客观而言,作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红头文件”往往是政府行政的重要依据,也是法律、法规、规章的补充,其在现实中曾起到特定的治理效用。特别是在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或者来不及及时修法的时候,举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福祉等诸多方面,多依赖这些相对更及时、更灵活的“红头文件”来规范与调节。
然而,正因为“红头文件”身上浓重的行政色彩,其“及时”、“灵活”的特点也就有可能失之仓促、短视,在时过境迁之后,甚至还会沦为窒碍经济社会发展的枷锁。此番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指出,失效文件“对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管理等规定过细、过死”,“对同一事项重复要求、交叉重叠”,即为明证。这些过气的僵尸红头文件,正在逐渐成为束缚当下企业活力的看不见的缰绳。尽快解除这些威胁,能够给更多的企业以生存空间。
但需要特别警惕的是,清理过期文件,必须上下同欲,强化过程监管,不仅要避免出现政策“空档”,更要防范各地、各部门以管理需要为由,变相扭曲中央精神,清理一批又新上一批,自行推出地方性、行业性的“奇葩红头文件”。
地方推出的“奇葩红头文件”其实我们并不陌生,甚至时常成为舆情笑谈。有地方发文帮助本地酒企卖酒,有地方发文帮助房企卖房子,有地方发文要求干部群众为政府请来的明星大腕鼓掌喝彩,最奇葩的是,2014年8月,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纪委居然通过红头文件批评机关食堂饭菜放肉较少,甚至点名“尤其是8月8日中午的杏鲍菇炒肉几乎没有吃到肉”……这些还是小事。2014年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9次以治安管理总队名义发文,大肆敛财,仅“推销”一次民用爆炸信息管理系统综合信息无线平台就获利600万元。
种种“奇葩红头文件”之所以能够披挂上场,除了特定利益团体、利益人藉此敛财,政府强行摊派等原因外,根本上仍在于地方政府缺乏权力的边界意识,无视法律法规,习惯于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推动工作。
在现实中,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顺口溜: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白头(领导批条)、白头不如口头(领导指示)。可以说,“奇葩红头文件”只是形式,无论口头红头还是白头,背后的靠山都是顽固、僵化的权力意识。尽管具体的呈现方式可能不一样,“奇葩”的程度也有深浅,但其高度依赖甚至迷恋文件治事理政的思路,则是一致的。
犹记得此前国务院取消或下放大量审批事项,而到了地方,却出现了一边取消、一边新增审批事项的怪事。这一次叫停文件,也要防范出现类似乱象。而这就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中央精神,抓紧清理和废止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文件,以确保政令畅通。
国务院发力清理过期红头文件,已经显示厘清政府的权力界限、将政府的行为限定在法治框架之内的决心。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无疑是在释放一个信号:不能再随意出台红头文件。对于确实有必要的,也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除此之外,还应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