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峰被任命为江苏省副省长
时间:2011-03-25 10:01:24
来源:人民网
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罗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昨天下午,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京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通过了《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批准了《南京市消防条例》、《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会议决定任命李云峰为江苏省副省长。会议决定接受李小敏辞去江苏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免去姚百义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批准任命葛晓燕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任命杨其江为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任命游巳春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任命赵志凯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任命成吉喜为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任命闵正兵为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任命周剑浩为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免去徐华成的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免去邵长生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免去王向红的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免去林伟明的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免去陈勤的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罗志军指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深入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十二五”发展的主题主线,牢牢把握“两个率先”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六个注重”的新要求,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再创一个黄金发展期。(王晓映 沈纯中 戚庆燕)
李云峰同志简历
李云峰,现任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省委秘书长。男,1957年3月生,汉族,江苏句容人,大学学历,哲学学士学位,198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
1975年10月句容县春城公社插队;1978年2月北京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1982年2月镇江地委党校教师;1983年8月省委办公厅老干部处、秘书一处秘书;1985年2月省委办公厅秘书三处秘书;1988年8月省委办公厅信息查办处、秘书三处副处长;1992年5月省委办公厅巡视督查组组长;1992年10月省委办公厅秘书三处处长;1993年10月挂职任江阴市委副书记(其间:1995年4月至1995年12月参加省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培训);1996年1月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其间:1996年10月至1998年6月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1997年6月省委副秘书长;2000年8月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研究室主任;2003年4月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2006年11月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2007年7月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2011年3月起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省委秘书长。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省委委员、常委,十一届省人大代表。(记者 王晓映 沈纯中 戚庆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