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的成果
当前,南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最大的机遇是区位优势。首先,南宁是首府城市,在构建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打造北部湾经济区升级版、建设西江经济带、建设沿边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中央赋予广西在“一带一路”战略中三个定位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中,南宁市将承担重要任务。其次,城镇化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具体体现在:城镇化率逐步提升;城镇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产城融合具有一定基础;五象新区建设初具规模;相关制度改革取得突破;多元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风貌初显。
二、南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面临的挑战
(一)资金压力大并且时间紧。自治区落实国家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工作,要求南宁市截止2020年实现农业转移100万人口。这100万人口可向两个方向转移:一是全部在南宁市从农村向城镇转移,如果城镇化成本按照每人8万至10万元计算,则需要资金800亿至1000亿元。二是南宁市部分农村人口向外市转移,主要是以外出务工的方式转移。南宁市现有外出务工约40万人左右,尚需转移农业人口60万人,需要资金480亿至600亿元。
(二)产业基础相对薄弱。从县域来看,各县经济基础薄弱,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产城融合不紧密。如2014年县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仅占全市的27.55%;从乡镇来看,不少乡镇仍然以农业、传统商贸服务业为主,缺乏特色主导产业,未能形成支撑城镇可持续发展的优势产业。
(三)公共设施服务辐射能力低。不少城镇特别是县城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建新道路、新广场、新产业园区、新建筑等,对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投入不足,导致生产、生活受到影响。
(四)优惠政策落地能力弱。从调研情况来看,集中反应在:不少干部仍然固守传统的思维定式,最重视、最关心的是向市政府要资金,热衷于扩大城市规模、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创新思维和创新方式,对产业发展、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等方面普遍等上级指令,没有提前做好改革创新的准备。这导致新型城镇化建设措施缺乏针对性。
(五)与国家和自治区设定的指标存在差距。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标中,自治区层面包括城镇化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土地利用、资源环境、人民生活等6个层面25个指标,国家层面是4个层面18个指标,自治区比国家多出的2个层面和7个指标,是对国家层面的细化。2011年至2014年期间,南宁市总体而言,一是指标体系、统计项目不全;二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仍然是侧重在工程项目建设;三是基础设施逐步改善。
三、南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路径的思考
围绕构建“中心城区+小城镇+新农村”的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体系,在客观评估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上,对户籍改革、土地改革、产业发展、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等“五位一体”制定改革和发展路线图,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紧扣发展总体部署,制定改革路线图。首先是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文件,比较并调整政策差异;其次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出台缺损政策;最后是结合南宁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确定“五位一体”目标,分解新型城镇化主要任务。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紧密相关,主要涉及政府、企业和农民,关键环节是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需要政府统筹土地、户籍、财税、融资、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依据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参照改革试点城镇的经验,结合南宁市工业、农业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和“壮”文化发展。
(三)突出差异化发展,大力发展县城和中心镇。南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应采取差异化发展战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分类推进、协调发展。其中,在6个主城区,围绕土地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县域经济较发达的横县和宾阳县,采取做大县城、中心镇模式;在偏远贫困的上林、马山、隆安等县,实行“家庭农场+农业与旅游业产业联动”发展模式。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业、就地城镇化,建议重点发展县城和中心镇。加大县城和中心镇的资源要素集聚,推动产业化,提升医疗、教育、住房、购物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辐射能力。
(四)充分让利于民,提高保障服务的能力。一是改善农民进城发展环境。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民就地、就近创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积极拓宽城镇就业渠道,鼓励自主创业就业,提高城镇吸纳就业能力。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政策,关心农村留守儿童。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民工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市内外的联网、异地结算、转移接续等工作,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就业创业、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基本养老、公共医疗、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着力解决落户难问题。要重点把市区、县城和中心城镇作为人口转移的主要承接地,解决好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落户问题。落实好差别化落户政策,合理确定市区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施城乡户口一元化管理,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研究制定农民落户有关计生、教育等过渡政策。
三是建立农地承包权退出补偿机制。有计划地开展试点,完善土地确权,探索建立农地、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妥善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市民化后的承包地和宅基地问题。探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以宅基地使用权置换城镇住房“双置换”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农村和农民土地财产资本化,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四是切实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特别是在异地搬迁扶贫方面,应就近城镇安置,把移民安置与城镇建设、集镇商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
(五)针对生产要素配置,推进关键环节的机制创新。一是创新建设投融资机制。要整合政府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示范和放大作用,采用市场化方式,对城镇土地、空间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市场化运作,促进城镇发展。积极推进多样化的融资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鼓励和引导银行增加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放贷量,做大做强政府性投融资平台。规范投融资平台管理,引导金融机构资金投入城镇化发展。激活社会资本,探索实行PPP等方式,建议相关部门研究出台社会资本投资城镇公共基础设施的具体办法。
二是创新土地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依法保障城镇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建立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机制,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工作,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机制,并鼓励其依法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城镇、园区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旧街区、旧厂房、城中村等改造和保护性开发,整合利用工业园区闲置土地,盘活城镇建设用地存量,建议由市国土、发改、工信、规划等部门联合研究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利用的相关具体办法。
三是创新财税支持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加大财政性资金对城镇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的投入,通过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措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的导向作用。建议设立南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
(六)科学编制城镇规划,强化规划实施监管。一要注重多规的协调性,科学完善城镇规划。二要注重规划的特色性,展现壮乡人文风貌。三要注重城镇规划的严肃性,确保执行到位。
(七)加快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壮大城镇经济实力。一是谋划好县域产业发展。武鸣区抓住撤县设区机遇,紧紧依托与南宁同城化发展的地缘、资源优势,围绕首府需要的工业、服务业、农业的配套和补充来赢得发展,加强与广西—东盟经开区的对接协作,促进共融发展。横县要抓住西江经济带、北部湾经济区加快开发建设等机遇,加快发展以港口为依托的现代工业、商贸物流业,做大做强现代特色农业。宾阳县要发挥民营经济发达和交通枢纽作用,大力扶持培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特色民营经济,打造一批知名民营经济品牌,走出一条特色资源开发带动经济发展的好路子。上林县要充分发挥生态优势,抓好旅游名县创建,发展生态产业、养老产业,打响“长寿之乡”“生态养生”旅游品牌,抓好生态特色种养业,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带、优势农产品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区。马山县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做大、做强资源性产业,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高标准开发旅游资源,规划建设一批高档的旅游项目,提升旅游业的层次。隆安县要充分发挥好作为首府县域腹地和拥有两个特色工业园区的优势,做大、做强现代资源产业和园区工业,扩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模,提升特色旅游业发展水平。
二是分类推进城镇产业发展。县城和重点镇要结合自身基础条件优势,做强产业支撑,通过办好工业园区、发展特色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服务业,努力构建特色突出、结构优化、功能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是抓住产业发展的关键。要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城镇化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做到项目建设具体化、方案化、责任化。加强重大项目策划,重点策划一批事关城镇化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环境资源、社会民生和产业发展项目。优先安排重大项目用地指标,优先调剂环境容量,优先提供资金保障,优先供应水电气运,促进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投产。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切实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八)发挥地域人文资源优势,着力打造特色文化。一是打造特色民族文化。各城镇要深入挖掘弘扬壮乡优秀民族文化元素,展示壮乡民族风俗、民族演艺、民族服饰、民族建筑,唱民歌、传民歌、汇民歌,演绎独具魅力的“壮乡歌海”特色。
二是打造特色东盟风情元素。发挥南宁作为中国—东盟开放合作前沿中心城市优势,荟萃东盟民族元素、凸显东盟文化特色、展示东盟地域风情,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东盟风情”旅游品牌。
三是打造特色壮乡建筑风貌。注重挖掘整理壮民族特色民居、特色建筑风貌,融入壮锦、绣球、铜鼓、图腾等文化元素,打造独具壮民族特色的建筑街区、村落,充分展示壮民族建筑文化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