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高考不到一个月,有关外调高考招生指标可能使本省“减招”的消息,引起江苏、湖北等省份部分学生家长的不安。江苏、湖北教育主管部门已经分别表态,外调招生指标不会影响本地考生上大学、上重点大学的比例。教育部也发文强调,安排协作计划,以不降低各支援省份的高考录取率、本科录取率为基本前提(5月16日《新京报》)。
招生指标关乎考生切身利益,涉及“高考公平”这个大问题。“高考公平”看上去简单明了,但在现实中,却往往变成一团理不清的乱麻,因为每个人对它的理解不一样,人们更多地站在自身利益立场上呼唤“高考公平”,利益多元、价值多元,对“高考公平”便有了不同的说辞。这一点,在前几年“异地高考”的讨论中已有呈现,在眼下这场“减招”风波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从国家政策的角度看,长期以来,西部省份的高考录取率、重点大学录取率普遍低于东部发达省份,东西部“高考鸿沟”显而易见。无论是为了促进教育公平,还是为了促进中西部地区发展,这种现象都亟待改变。所以才有了教育部的“协作计划”,要求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省份拿出一些招生指标“支援”西部省份。国家是一个整体,需要均衡、协调发展,发达地区“拉”落后地区一把,从国家层面上看是天经地义的,是从全局考虑,着眼于长远。
但从支援省份的角度看,“高考公平”则有着不一样的内涵。譬如,有些家长认为,东部省份高考录取率较高,是因为生源质量较好,而生源质量好,是地方政府重视教育、家长不惜代价培养孩子的结果,高考公平就应该是“优胜劣汰”,而不是“损有余补不足”。再譬如,有些家长认为,东部省份高等教育资源丰富,有赖于地方政府的长期投入,凝聚着当地纳税人的奉献和汗水,他们的子女理应因此获益。还譬如,有些家长质问,高考录取率遥遥领先的京、津,为何不外调招生指标?至于教育部门表示外调指标不会影响本地录取率,很多家长不以为然,因为,如果不外调指标,本地考生上大学、上好大学的比例将会更高。
情况就是这样,一旦和地域扯上关系,“高考公平”似乎就成了一个公说婆说、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应该说,国家的政策没有错,而家长的诉求也有道理,至于谁更有理,实在难以判断。不过有一点是需要强调的:促进高考公平不能仅靠调剂招生指标,而要着重从基础教育(包括高中教育)抓起。
实际上,比东西部“高考鸿沟”更显而易见的,是东西部基础教育的鸿沟。西部地区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质量不尽如人意,导致生源质量整体上不如东部省份(注意是“整体上不如”),这也是许多全国性重点大学在西部省份投入招生指标较少的一个重要原因。以行政命令外调招生指标,固然能提高西部地区的高考录取率,但治标不治本,反而可能影响高考的公平和效率,并且不利于国家的人才培养。
所以,中央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地方政府真正重视教育,把更多的钱投入到基础教育,提高教育水平和生源质量,这才是提高西部地区高考录取率的根本之策。填平基础教育鸿沟才能填平“高考鸿沟”,当东西部基础教育水平差距不大,实现高考公平也许就简单得多:全国统一试卷、统一录取,高校录取考生只看成绩,而不管考生来自哪个省份。如此,谁还会抱怨高考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