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自开发区成立之初就经历了多次园区托管体制的改革,每一次改革都激发了区域经济发展的活力。长沙县和开发区两个主题围绕经济建设的基本目标,不拘小节,相互扶持,形成了多元共生、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1.“旧园区托管体制”
长沙县园区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是促进长沙县经济不断发展的重要动力。不断调整的园区托管体制,使一个县级开发区一步步成长为国家级的经济开发区。
1992年,长沙县就举全县之力在当时的望新乡规划14平方公里建立长沙县星沙科工贸开发区。省委、省政府听取专题汇报后,决定成立“星沙特别招商区”,要求各部门“多支持、少干预”。1994年星沙科工贸开发区改名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开发区。高级别的政策环境为当初的乡镇园区扩大了发展空间。同年,梁稳根带领他的团队来到这个崭新的开发区开创了“三一”的新篇章。
1997年,国家科委批准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沙工业高科技园”。这是长沙经开区获得的首块国家级“金字招牌”,也是当时足以吸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金字招牌”。在品牌效应的带动下,当年长沙经开区迎来了首家世界500强企业——韩国LG公司的入驻,这也成为当年湖南省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一枝引来满庭芳,随后,远大空调、北汽福田、光南摩托等企业陆续落户星沙,开发区由艰苦创业期进入了收获期。
2000年提升为国家级经开区后,原有市县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变更为市县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县区领导交叉任职,县委书记担任国家级经开区的党工委书记,县长、主任另设。在坚持规划、统计口径、收益分配“三不变”的原则下,继续实行经开区与长沙县税收“六四分成”的比例,并采取经开区设立金库等措施,充分调动区县双方积极性,促进区县团结干事,共谋发展。截至2014年年底,长沙经开区拥有企业16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5家,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73家,过10亿元企业16家,世界500强企业31家。形成了以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为主导,新材料、食品饮料、轻印包装等为补充的产业发展格局,已经成为长沙乃至湖南工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核心驱动力。
2.“新园区托管体制”
为进一步激活县域经济发展,长沙县又相继开发建设了以乡镇企业为主的榔梨、黄花、暮云等7个乡镇工业园区和星沙产业基地,形成“一区七园一基地”的园区发展格局。但园区级别较低,服务水平有限的弊端逐步显现,相同的土地资源并未获得同样的收益。
2008年,为解决经开区发展空间的问题,县区进一步提出了“以区带园、业务托管、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发展思路,为拓展园区空间、促进产业辐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9年开始,经开区制定出台了星沙、榔梨及黄花产业基地委托经开区管理的方案,探索建立了“园区托管”管理体制,并在星沙产业基地率先启动托管试点。
1)规定基本原则,明确“园区托管”托管形式
原则决定运行方向,形式决定操作内容。为确保“园区托管”运行方向准确,操作内容可行,县区在深入调研园区发展实情、准确把握区域经济发展规律、积极借鉴外地成功做法的基础上,确定了“统一规划、业务指导、经济合作”的运行原则,明确了“七统一”托管形式,即由县人民政府依法授权经开区,按照统一发展规划、统一开发建设、统一产业布局、统一优惠政策、统一招商引资、统一环境治理、统一管理服务的模式,对托管区域实行管理。同时,将托管区域冠名为“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基地”,如星沙产业基地已冠名为“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
2)强化区域合作,明晰“园区托管”管理权限
权限明晰才能管理顺畅、合作良好。县区在保持托管区域行政体制(财政和人事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了区域间的合作层次和空间,县区对托管区域实行双重协作管理,即经济建设、发展和管理业务由经开区全权指导,财政和人事继续由地方党政负责管理,但产业基地主要领导的任免,应充分听取、征求经开区意见。星沙产业基地作为新建设区域实行管委会和街道办两套班子,分别主抓经济和社会事务。榔梨等已建成区域,对乡镇和产业基地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乡镇党政正职分别兼任产业基地党政正职,保证工作的延续性。
3)实行合资运营,构建“园区托管”工作平台
县区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和“谁投资、谁受益、公司化运作”的原则,以资本为纽带,组建合资公司,形成“园区托管”工作平台,实现开发共建、发展共享。第一个试点是在星沙产业基地正式托管后,县区分别出资4000万元,注册成立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建设主体,公司与产业基地管委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受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长沙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并以此为纽带和平台推动“园区托管”各项工作,形成了强大的发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