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十二五”期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无论是推进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还是解决城乡差距、贫富差距,都绕不过“农民工”这个坎。农民工市民化具有全局性意义,建议尽快从制度安排上让“农民工成为历史”。
迟福林委员说,农民工市民化的全局性意义主要体现为:其一,农民工市民化有助于形成消费主导的格局。农民工市民化可以将2.3亿人的潜在消费变成现实需求。其二,有助于加快城市进程。农民工市民化不仅有助于提升农业规模和生产效率,也有利于城市服务业的发展。其三,有助于社会稳定。当前,新生代农民工面临城市生活、工作压力以及相关制度障碍,使得他们普遍处于“进退两难”境地,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迟福林委员认为,“十二五”期间全面解决有条件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时机成熟、条件具备,且有望在发达地区率先取得突破。一是农民工市民化已成客观趋势。现实情况表明,农民工不仅已成为城市产业工人的主体,也是城市新增人口的主要来源。尤其是1亿左右的新生代农民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二是财政实力初步具备。近年来,我国财政实力大幅增长,从总体上说,国家有实力解决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三是相关政策进展明显。“十一五”时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了明显进展。预计“十二五”时期,无论是在政策创新上,还是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提高上,都会有重要突破。四是发达地区有望率先取得突破。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已经开始着手解决农民工问题,估计在2-3年内会有一定的突破。
“‘让农民工成为历史’应当作‘十二五’城乡一体化的突破口。”迟福林建议,首先要以落实农民工就业落户政策为突破口,放开城乡二元的户籍限制。具体实施建议分两步走:第一步,“十二五”前三年实现中小城镇户籍制度全面放开;第二步,“十二五”后两年实现大城市户籍制度基本放开。
其次要以农民工市民化为突破口,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政策,保障农民工无论在什么地区就业,都能享受到与该地区户籍居民大致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重点解决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和建立农民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要以创新农民工土地制度安排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城乡土地一体化。一方面,尽快剥离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建议叫停诸如“土地换社保”等各种不合理做法,尤其是在农村土地得不到物权保障、不能抵押贷款的情况下,不能硬性要求农民工以放弃土地权利为代价来获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收益权。在符合城乡土地规划的前提下,统一建立完善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的相关制度安排。
第四要把政府土地收益的一部分用于解决农民工基本住房保障问题。建议“十二五”时期明确规定50%的土地收益要用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住房保障,并建立符合农民工实际需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