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时间:2012-09-17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
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一些地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十分突出,由此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为依法严惩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现就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涉及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黑火药、烟火药,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上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定罪量刑和立案追诉标准,分别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8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0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 2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向公安机关移送,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立案侦查工作。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立案,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部门;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部门。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工作中,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
  三、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上述涉嫌犯罪的案件,对符合逮捕和提起公诉法定条件的,要依法予以批捕、起诉;要加强对移送、立案案件的监督,对应当移送而不移送、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要及时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起诉到法院的上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按照宽严相济的政策,依法从快审判,对同时构成多项犯罪或屡次违法犯罪的,要从重处罚;上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保障依法及时审判。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功能,加大对相关犯罪案件查处、审判情况的宣传,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和处罚的震慑作用,教育群众自觉抵制、检举揭发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年9月6日

 
新闻 更多>>
专题 更多>>
三亲教育:中国式乡村教育探索之路
金秋十月,笔者有幸应邀陪同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副主任、中国生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书记、全国城乡融合智慧化工作指导小组组长刘首文,赴山西长 ...
第三十八期城市化研讨会——主题:城镇化的 ...
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自2008年1月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城市化的研究。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关于城市化的学术争鸣一直没有停止过,恰逢由中国建筑 ...
第37期城市化研讨会——主题:从《质量强 ...
  从1996年《质量振兴纲要》到2012年《质量发展纲要》,再到近日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在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这一历史进程中,我国城市化的发展质 ...
委员会动态 更多>>
案例库 更多>>
顺德高质量重构产业空间的实践与探索
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域。凭借着“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和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30多年来经济发展一路高歌,以仅占全国0.43%的土地,产出 ...
以白云机场为例论TOD模式在粤港澳大湾区 ...
航空+轨道+公路+航运的多式联运,成为当代中国城市之间连接的重要方式。机场,作为城市中规模最大、能级最高的交通枢纽,是城市与世界交往的窗口。纵观国内外知 ...
城区平衡发展的实践与理论——以上海市长宁 ...
 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市长宁区还是一个发展极度不平衡的地区。当时经济发展是上海10个中心城区的倒数,城区东中西和南北发展差距都很大。在小平南巡讲话和上 ...
城市化论坛 更多>>
城市化杂志 更多>>
城市化峰会 更多>>
城市化委员会 更多>>
张幼云 前中国就业促进会执行副会长、前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
   张幼云: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前中国就业促进会执行副会长   &nb ...
 
指导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科技专家咨询委员会
主办机构: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

电脑版

2024-04-28 20:13